本案中,刘兴向法院提交了张林书写的借条、其向张林转账7000元的银行转账凭证。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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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诉请被告返还借款5万元,为证明这一事实,原告向法院提交了被告书写的“借据”,被告则主张“借款已经清偿”,并向法院出示了原告交给他的“收据”。关于原、被告双方的证据,下列选项正确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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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某多民族杂居的地区(当地通用语言为汉语)发生了一起故意伤害案件,其中被告人杨光(汉族),男,17岁;被害人买买提(维吾尔族),男,19岁。崔义是杨光的辩护律师,刘兴是买买提的诉讼代理人。在侦查过程中,由于买买提不会讲汉语,公安机关只好为他聘请了一名翻译人员。后经检察院审查起诉至人民法院。关于本案的庭审公告和判决书,应以何种语言文字书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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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起借贷纠纷中,原告张平提出一张有被告署名的借条,声称被告李名欠下了他5000元未还。被告李名向法院提供了一张有原告张平署名的收条,称所借的5000元已经还了,原告手中之所以还有借条,是因为被告还钱时原告声称借条丢了,因而原告向被告开了张收条。在本案中,根据民事诉讼证据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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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林准备将积蓄进行投资,他希望选择收益波动风险最小的产品,则下列产品中,他应当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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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起借贷纠纷中,原告胡某提出一张有被告署名的借条,声称被告时某欠下了他10000元未还,被告时某向法院提供了一张有原告胡某署名的收条,称其所借的10000元已经还了,原告手中之所以还有借条,是因为被告还钱时原告声称借条丢了,因而原告向被告开了张收条。在本案中,根据民事诉讼证据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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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期间,张林和父母一起赴东南亚旅游。有关他在旅途中的所见所闻,与事实不符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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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林遗嘱中载明:我去世后,家中三间平房归我妻王珍所有,如我妻今后嫁人,则归我侄子张超所有。张林去世后王珍再婚,张超诉至法院主张平房所有权。法院审理后认为,婚姻自由是宪法基本权利,该遗嘱所附条件侵犯了王珍的婚姻自由,违反《婚姻法》规定,因此无效,判决张超败诉。对于此案,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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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林是国家公务人员,李杰是普通公民。两人的高档手表均被偷,法律并没有因张林的特殊身份而仅仅处罚偷张林手表的人,这体现了物权法的哪项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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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起诉王某要求返还10万元借款并支付利息5000元,并向法院提交了王某亲笔书写的借条。王某辩称,已还2万元,李某还出具了收条,但王某并未在法院要求的时间内提交证据。法院一审判决王某返还李某10万元并支付5000元利息,王某不服提起上诉,并称一审期间未找到收条,现找到了并提交法院。关于王某迟延提交收条的法律后果,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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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诉钱某返还借款案审理中,王某向法院提交了一份有钱某签名、内容为钱某向王某借款5万元的借条,证明借款的事实;钱某向法院提交了一份有王某签名、内容为王某收到钱某返还借款5万元并说明借条因王某过失已丢失的收条。经法院质证,双方当事人确定借条和收条所说的5万元是相对应的款项。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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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森计算机公司是张林博士于1986年创建的,该公司的管理一直受到业界人士的好评。2002年兰森公司的销售额达到1.7亿人民币。张林雄心勃勃,计划在10年内销售额增长到5亿人民币。 兰森公司地处北京中关村,面对激烈的竞争环境,张林凭借本人卓越的管理技巧,创造了一套有效而独特的管理方法。他为员工创造了极为良好的工作环境,在公司总部设有专门的网球场、游泳池,还有供员工休息的花园和宁静的散步小道。它规定每日下午免费为员工提供啤酒,公司还定期举办各种酒会、宴会,同时还举办由女员工作裁判的男员工健美比赛活动;除此之外,他还允许员工有自由选择灵活机动的工作时间的自由。 张林很注意用经济因素来激励员工。他定期在员工中拍卖本公司的股票。目前,该公司员工已拥有公司150万元人民币的股票了,这样大大地激发了员工为公司努力工作的热情。 张林要求每个员工都要制定一个具体的公司五年期战略计划。这样,每个员工都了解公司,对公司具有强烈的责任心和浓厚的感情,平时用不着别人来监督就能自觉地关心公司的利益。加上相当一部分员工拥有公司股票,所以他们对与公司的利益及公司的成败极为关心。 张林本人又是一个极为随和、喜欢以非正式的身份进行工作的有才能的管理者。由于他在公司内对所有管理者、技术人员和员工都能平等地采取上述一系列措施,公司绝大数人员都极为赞同他的做法。公司人员都把自己的成长与公司的发展联系起来,并为此感到满意和自豪。 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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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某因家里突发急事急需用钱,向好友艾某借了30万元,并承诺下月还钱,因是朋友关系再加上很快就会归还,艾某也就没有让贾某打借条。过了半年之后,贾某仍未归还该笔欠款。正好赶上艾某家里有事用钱,就打电话给贾某尽快还钱。电话中,艾某要求贾某归还欠款30万,并要求贾某支付逾期利息3000元。贾某承认借款30万元,但请求艾某免除利息。后双方没有协商成功,艾某向法院起诉,要求贾某归还欠款及支付利息。艾某将其与贾某打电话时私下偷录的电话录音,剪辑之后提交给了法院。关于本案证据的认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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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关于刘兴要求张林支付医药费的诉讼管辖,正确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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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张林是一个对上网非常痴迷的孩子。爸爸由于工作需要,买了一台电脑在家中上网。 起初他同爸爸一起玩,父母也没有表示反对,后来,他发展到每天早上一起床就去上网,连中午、晚上的休息时间也不放过,俨然成了一个名副其实的“网虫”,沉溺于互联网上紧张、 激烈的游戏,精美的图片和无拘无束的网上聊天而无法自拔。老师了解了这一情况后,并没有全盘否定张林的上网行为,而是与他聊起了互联网,聊了比尔*盖茨,充分肯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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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下列内容,回答题。2012年2月,家住甲市A区的张林向家住甲市B区的刘兴借了7000元,言明于2013年2月之前偿还。但到期后,张林一直没有还钱。2013年3月,刘兴到张林家追讨该债务,发生争吵。张林因所牵藏獒易受惊,遂对刘兴说:“你不要大声喊,狗会咬你。”刘兴不理,仍然叫骂,并指着狗叫喊。藏獒受惊,扑向刘兴并将其咬伤。刘兴治伤花费9000元。 刘兴起诉要求张林返还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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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林为客户倒好水后,打算向客户做自我介绍:①起身站立,面带微笑②张林从西服裤袋内拿出自己的名片③用双手的拇指和食指分别持握名片两角递给对方④名片正对着自己,递给客户⑤同时报出自己名字:”您好,我是链家张林,您可以叫我小张“⑥顺势询问客户称呼。上面张林在递名片做自我介绍的6点中,错误的有几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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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建设局根据甲企业申请颁发施工许可证,附近居民刘某不服提起行政诉讼。在诉讼中,市建设局怠于提供施工许可的规范性依据和证据,但甲企业向法院提交了其向市建设局申办施工许可的全部材料。受诉法院对甲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了审核,认定市建设局颁发给甲企业的施工许可合法。据此,下列哪个说法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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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林入职两个月,对约带看目前的推送规则不是很了解,向师傅刘萌咨询,刘萌做了如下解释,其中错误的是哪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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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李某起诉王某要求返还10万元借款并支付利息5000元,并向法院提交了王某亲笔书写的借条。王某辩称,已还2万元,李某还出具了收条,但王某并未在法院要求的时间内提交证据。法院一审判决王某返还李某10万元并支付5000元利息,王某不服提起上诉,并称一审期间未找到收条,现找到了并提交法院。关于王某迟延提交收条的法律后果,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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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规划局根据甲企业申请颁发给关于建设厂房的规划许可证,附近居民刘某不服提起行政诉讼。在诉讼中,市规划局怠于提供规划许可的规范性依据和证据,但甲企业向法院提交了其向市规划局申办规划许可的全部材料。法院对甲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了审查,认定市规划局颁发给甲企业的规划许可合法。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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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5月15日,李某与杨某签订了借款合同,2013年8月杨某到期不还款,9月李某向法院提交了起诉状,法院受理案件,被告如期提交答辩状,开庭审理时两人均委托了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后李某和杨某达成和解,李某申请撤诉,法院裁定撤诉。在本案中,没体现哪一种原则或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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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诉请被告返还借款5万元,为证明这一事实,原告向法院提交了被告书写的借据;被告则主张借款已经清偿,并向法院出示了原告交给他的收据。关于原、被告双方的证据,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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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林为客户倒好水后,打算向客户做自我介绍:①起身站立,面带微笑②张林从西服裤袋内拿出自己的名片③用双手的拇指和食指分别持握名片上端的两角递给对方④名片正对着自己,递给客户⑤同时报出自己名字:“您好,我叫张林,您可以叫我小张⑥顺势询问客户称呼。上面张林在递名片做自我介绍的6点中,错误的有几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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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林与客户双方认识后(客户姓王),张林开始了解客户的需求,在交流的过程中,张林要避免出现以下哪种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