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不知道是假冒专利的产品,并且能够证明该产品合法来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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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商行由外地购进一批高压锅共计30台,总进价款为6000元,并以250元的标价对外进行销售。后一消费者购买后使用过程中高压锅炸裂,投诉到工商部门。经工商部门委托质检机构对某商行的该批高压锅进行抽样检验,结果为不合格产品。经过调查,该商行只销售3台该计算器,销售价为750元,并且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并有证据证明其不知道该高压锅为禁止销售的不合格产品,据此工商部门对其作出没收违法销售的产品、没收违法所得及罚款4000元的处罚。对于工商机关做出罚款4000元的处罚,评价最正确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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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产品,能证明其使用或者销售的产品具有合法来源的,依法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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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在面临乙提起的专利侵权诉讼中,可以通过证明自己销售时,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情形,并能证明该产品合法来源,不承担侵害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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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者销售《产品质量法》规定禁止销售的产品,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该产品为禁止销售的产品并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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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软件企业开发了一套能够同硬件结合以提高设备性能的软件产品,向国家专利局申请方法发明专利,获得了专利权,并为该软件产品冠以"昆仑"商品专用标识,但未进行商标注册上市销售。此情况下,该软件产品不可能得到我国()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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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商场在“五一”期间开展“优惠万万家”促销活动。有关部门发现甲商场销售的拉杆箱存在侵犯乙公司专利权的情形,但甲商场能够证明该产品的合法来源,且不知该产品是侵犯专利权的产品。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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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华商场在春节期间住址电子产品促销活动,有关部门发现其销售的部分电子产品中有假冒专利的产品,但该商场能证明其产品的合法来源。根据专利法律制度的规定,关于该商场的行为,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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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与涉嫌违法行为有关的产品,对有证据证明是假冒专利产品,可以采取什么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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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侵权产品,能证明该产品合法来源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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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商行由外地购进一批高压锅共计30台,总进价款为6000元,并以250元的标价对外进行销售。后一消费者购买后使用过程中高压锅炸裂,投诉到工商部门。经工商部门委托质检机构对某商行的该批高压锅进行抽样检验,结果为不合格产品。经过调查,该商行只销售3台该计算器,销售价为750元,并且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并有证据证明其不知道该高压锅为禁止销售的不合格产品,据此工商部门对其作出没收违法销售的产品、没收违法所得及罚款4000元的处罚。对当事人违法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的认定,下列哪种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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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商场在春节期间组织“家家乐”家用电器促销活动,有关部门发现其销售的部分电器中有侵犯他人专利权的产品,但该商场能证明其商品的合法来源。根据专利法律制度的规定,关于该商场的行为,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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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在面临乙提起的专利侵权诉讼中,可以通过证明自己销售时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情形,并能证明该产品合法来源,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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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者销售()烟花爆竹产品的,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该产品为禁止销售的产品并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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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产品,能证明其使用或者销售的产品具有合法来源的,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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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某医疗机构检查时发现,该单位使用的某外用乳膏剂(标示为AAA制药有限公司)的包装印字、色泽与正品不一致,即对该乳膏进行了抽样检验,并将样品寄至AAA制药有限公司质量部进行确认。经检验,结果符合规定。但AAA制药有限公司质量部确认该乳膏为假冒产品。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有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销售药品是假药、劣药的,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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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哪一选项不属于侵犯专利权的行为:? 甲公司与专利权人签订独占实施许可合同后,许可其子公司乙公司实施该专利技术|获得强制许可实施权的甲公司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技术|甲公司销售不知道是侵犯他人专利的产品并能证明该产品来源合法|为提供行政审批所需要的信息,甲公司未经专利权人的同意而制造其专利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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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终止前产品上标注专利标识,终止后销售()假冒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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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商场在“十一”期间开展促销活动。有关部门发现甲商场销售的拉杆箱存在侵犯乙公司专利权的情形,但甲商场能够证明该产品的合法来源,且不知该产品是侵犯专利权的产品。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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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计算制造、储存、运输和未销售的假冒注册商标侵权产品价值时,对于已经制作完成但尚未附着(含加贴)或者尚未全部附着(含加贴)假冒注册商标标识的产品,如果有确实、充分证据证明该产品将假冒他人注册商标,其价值计入非法经营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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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或销售不得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产品,能证明其使用或销售的产品具有合法来源的,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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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某于2002年4月10日获得了名称为“一种组合拼板”的实用新型专利权,随后开始建厂实施该专利,专利产品的名称为“欢乐插板”。一年后,郭某发现儿童文化用品商店在销售一种由A公司生产的“欢乐童年”插板,除包装和产品名称略有区别外,与郭某的“欢乐插板”完全一致,郭某遂以侵犯专利权为由将儿童文化用品商店和A公司告上法庭,儿童文化用品商店称不知道其销售的“欢乐儿童”插板是侵权产品,并且是经合法渠道从A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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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构成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