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简某等人共同设立一个名为“速过会”普通合伙企业,从事注册会计师培训业务,请问下列哪些行为需要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方可作出?()

A、将企业名称改为“会速过” B、将本企业所有的剩余办公场所出资 C、以本企业的名义为培训老师提供担保 D、销售一批培训教材

时间:2022-10-02 23:51:22 所属题库:公司法题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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