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信息网络、书籍、论坛等方式,丑化党和国家形象,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处分。
相似题目
-
通过信息网络、书籍、论坛等方式,公开发表有严重政治问题的文章、宣言等的,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处分。
-
通过信息网络、书籍、论坛等方式,歪曲党史、军史的,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处分。
-
通过信息网络、书籍、论坛等方式,歪曲党史、军史的,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处分。
-
通过信息网络、书籍、论坛等方式,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的,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处分。
-
党员通过信息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书籍、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应当如何处理?
-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通过信息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书籍、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公开发表()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
通过信息网络、书籍、论坛等方式,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的,情节严重的,给予()处分:
-
通过信息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书籍、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违反了党的组织纪律。
-
通过信息网络、书籍、论坛等方式,公开发表违背四项基本原则,违背、歪曲党的改革开放决策的文章、声明等的,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处分。
-
私自携带、寄递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等书刊、音像制品、电子读物、网络音视频资料等,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处分。
-
为通过信息网络、广播等方式发布、播出、刊登、出版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等行为提供方便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
通过信息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书籍、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公开发表()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
通过信息网络、书籍、论坛等方式,公开发表违背四项基本原则,违背、歪曲党的改革开放决策的文章、声明等的,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处分。
-
通过信息网络、书籍、论坛等方式,公开发表违背四项基本原则,违背、歪曲党的改革开放决策的文章、声明等的,情节严重的,给予()处分。
-
通过报刊、书籍等方式丑化党和国家形象,或者诋毁、诬蔑党和国家领导人,情节较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
通过信息网络、书籍、论坛等方式,丑化党和国家形象,情节严重的,给予()处分。
-
《纪律处分条例》规定,通过信息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书籍、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
通过信息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书籍、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公开发表坚持资产阶级自由化立场、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反对党的改革开放决策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给予()处分。
-
通过信息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书籍、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
通过信息网络、书籍、论坛等方式,公开发表有严重政治问题的文章、宣言等的,情节严重的,给予()处分:
-
私自携带、寄递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等书刊、音像制品、电子读物、网络音视频资料等,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开除党籍处分。
-
通过信息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书籍、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违反了党的组织纪律(判断题)。
-
2015年10月,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很多新亮点,其中对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加上了妄议等规定。《条例》第46条规定:通过信息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书籍、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公开发表违背四项基本原则,违背、歪曲党的改革开放决策,或者其他有严重政治问题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_____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的;丑化党和国家形象,或者诋毁、诬蔑党和国家领导人,或者歪曲党史、军史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处分。
-
制作、贩卖、传播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书刊、音像制品、电子读物、网络音视频资料等,情节较轻的,给予____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