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汽车的车辆识别代号(VIN)打刻后允许更改、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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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识别代号(VIN)的校验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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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GB/T16736—1997规定,我国汽车车辆识别代号(VIN)组成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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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识别代号(VIN)的第9位字码为年份代码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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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识别代号(VIN)是国际上通用的用以识别每一辆汽车或摩托车的特定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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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识别代号(VIN码)分为三部分,分别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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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识别代号(VIN)编码”由一组字母和阿拉伯数字组成,共18位,它是识别汽车不可缺少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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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识别代号(或整车型号和出厂编号)打刻的具体位置应在产品使用说明书中指明,一经打刻不允许更改、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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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识别代号(VIN)在保险实践中的作用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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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道路车辆车辆识别代号(VIN)》实施时间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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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识别代号VIN,一经打刻,可以随意更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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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工业部颁布的《车辆识别代号(VIN)管理规则》中,对标识情况要求以下()车辆必须具有车辆识别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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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车辆车辆识别代号(VIN)》要求车辆识别代号在()年内所生产的任何车辆,其识别代号不得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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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采用了车辆识别代号的车辆,同一辆车的车架上,打刻了车辆识别代号后,还可同时打刻整车型号和出厂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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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打刻的车辆识别代号不易见时,可以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后办理注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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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道路车辆车辆识别代号(VIN)》基本要求规定,车辆识别代号中字母()不能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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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采用了车辆识别代号的车辆,同一辆车的车架上,打刻了车辆识别代号后,还可同时打刻整车型号和出厂编号。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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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用车的车辆识别代号应打刻在发动机舱内能防止替换的车辆结构件上,或打刻在车门立柱上,如受结构限制没有打刻空间时也可打刻在右侧的车辆其他结构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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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乘用车以外的其他汽车、半挂车和中置轴挂车的车辆识别代号应打刻在前部右侧,如受结构限制也可打刻在右侧其他车辆结构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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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7258-2017规定:打刻的车辆识别代号(或产品识别代码、整车型号和出厂编号)总长度应小于或等于()mm,字母和数字的字体和大小应相同(打刻在不同部位的车辆识别代号除外);打刻的车辆识别代号两端有起止标记的,起止标记与字母、数字的间距应紧密、均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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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识别代号VIN,不能取代车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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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机动车查验工作规程》GA801-2019查验合格要求规定,在用车因腐蚀、交通事故等原因造成打刻的车辆识别代号无法确认需重新打刻的,按照规定打刻新的原车辆识别代号时应把原始号码打磨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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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机动车查验工作规程》GA801-2019查验合格要求规定,在用车更换车身或车架的,更换的车身或车架上应按规定打刻原车辆识别代号的号码。重新打刻的车辆识别代号的打刻位置,应符合GB7258-2017的4.1.3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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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摩托车、半挂车和2012年9月1日起出厂的中置轴挂车应具有唯一的车辆识别代号,应至少有一个车辆识别代号打刻在车架(无车架的机动车为车身主要承载且不能拆卸的部件)能防止锈蚀、磨损的部位上。()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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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识别代号v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