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第二条规定,执法过错是指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在执法办案中, 造成的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违反法定程序、作出违法处理决定等执法错误。

时间:2023-10-21 15:3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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