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甲、乙在某次审计业务中故意出具不实审计报告,人民法院判决会计师事务所赔偿当事人100万元。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该赔偿责任承担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甲、乙、丙均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B.甲、乙、丙均以其在会计师事务所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C.以该会计师事务所的全部财产为限承担责任 D.甲、乙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丙以其在会计师事务所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时间:2023-07-30 09:51:09

相似题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