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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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有限责任公司规模比较小,不设董事会、监事会。由张某担任该公司的执行董事,刘某担任该公司的财务经理,谢某担任公司的监事,下列对各自兼任资格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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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王某、李某三人成立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因公司规模较小,决定不设董事会,由张某担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公司经营期间,因张某滥用职权,给股东王某造成了巨大的损失。根据我国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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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规定,规模较小、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其法定代表人可以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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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规模小的可以不设董事会,由执行董事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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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有限责任公司中,公司治理结构相对简化,人数较少和规模较小的,可以设()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可以设()名监事,不设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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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规模较小,不设董事会的,由()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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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丙、丁、戊拟共同组建以有限责任性质的饮料公司,注册资本200万元,公司拟不设董事会,由甲任执行董事;不设监事会,由丙担任公司的监事。饮料公司成立后经营一直不景气,已欠A银行贷款100万元未还。经股东会决议,决定把饮料公司唯一盈利的保健品车间分出去,另成立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保健品厂。后饮料公司增资扩股,乙将其股份转让给C公司。饮料公司的组织机构设置是否符合公司法的规定?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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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丙、丁、戊拟共同组建一有限责任性质的饮料公司,注册资本200万元,公司拟不设董事会,由甲任执行董事;不设监事会,由丙担任公司的监事。饮料公司成立后经营一直不景气,已欠A银行贷款100万元未还。经股东会决议,决定把饮料公司惟一盈利的保健品车间分出去,另成立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保健品厂。后饮料公司增资扩股,乙将其股份转让给C公司。乙转让股份时应遵循股份转让的何种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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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丙三个自然人2006年1月投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以商品批发为主。经协商三方拟订了公司的章程,在公司章程中有关要点如下:(1)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0万元,甲以现金30万元出资、乙以实物作价出资16万元、丙以商标权作价出资14万元。(2)因公司股东人数少、经营规模小,公司不设董事会,设一名执行董事;以该执行董事兼任公司总经理,为公司法定代表人。(3)三位股东平均分配公司利润、平均承担公司亏损。要求: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分析回答下列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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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丙、丁、戊拟共同组建一有限责任性质的饮料公司,注册资本200万元,公司拟不设董事会,由甲任执行董事;不设监事会,由丙担任公司的监事。饮料公司成立后经营一直不景气,已欠A银行贷款100万元未还。经股东会决议,决定把饮料公司惟一盈利的保健品车间分出去,另成立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保健品厂。后饮料公司增资扩股,乙将其股份转让给C公司。饮料公司设立保健品厂的行为属于公司分立的哪种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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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丙、丁、戊拟共同组建一有限责任性质的饮料公司,注册资本200万元,公司拟不设董事会,由甲任执行董事;不设监事会,由丙担任公司的监事。饮料公司成立后经营一直不景气,已欠A银行贷款100万元未还。经股东会决议,决定把饮料公司惟一盈利的保健品车间分出去,另成立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保健品厂。后饮料公司增资扩股,乙将其股份转让给C公司。设立后,饮料公司原有的债权债务应如何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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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有限责任公司中,公司治理结构相对简化,人数较少和规模较小的,可以设()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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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总经理召集和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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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时,可设执行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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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丙、丁、戊拟共同组建以有限责任性质的饮料公司,注册资本200万元,公司拟不设董事会,由甲任执行董事;不设监事会,由丙担任公司的监事。饮料公司成立后经营一直不景气,已欠A银行贷款100万元未还。经股东会决议,决定把饮料公司唯一盈利的保健品车间分出去,另成立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保健品厂。后饮料公司增资扩股,乙将其股份转让给C公司。饮料公司设立保健品厂的行为在公司法上属于什么性质的行为?设立后,饮料公司原有的债权债务应如何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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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人数较少和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董事会,设一名执行董事,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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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规模较小、不设董事会的,由( )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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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丙三个自然人2006年1月投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以商品批发为主。经协商三方拟订了公司的章程,在公司章程中有关要点如下:(1)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0万元,甲以现金30万元出资、乙以实物作价出资16万元、丙以商标权作价出资14万元。(2)因公司股东人数少、经营规模小,公司不设董事会,设一名执行董事;以该执行董事兼任公司总经理,为公司法定代表人。(3)三位股东平均分配公司利润、平均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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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有限责任公司的______、股份有限公司______股东,可以______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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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有限责任公司由甲、乙、丙、丁共同出资设立,其中甲出资5万元,乙和丙各出资5000元,丁出资4万元。由于规模较小,该公司不设董事会和监事会,由甲担任执行董事,丁为监事。则以下哪些人员可以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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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如果有限责任公司的规模较小,可以不设董事会,由执行董事或者监事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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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可以不设董事会只设1名执行董事,该执行董事不可以兼任公司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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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