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兵直系亲属(父母、爱人、子女及18周岁以下的弟妹)客饭费标准规定()

A . A.7周岁(含)以上的小孩和成人,一类灶标准 B . B.不满7周岁的儿童,一类灶标准减半 C . C.不满1周岁的儿童,一类灶标准减半 D . D.不满1周岁的儿童,不报客饭费

时间:2022-10-20 18:23:59 所属题库:财务行政题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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