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道车在正常监控模式、区间作业进入或返回模式行车时,当轨道车速度大于30km/h时,运行2分钟没有任何操作,GYK启动警醒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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轨道电路故障时,列车应在故障区段前停车1分钟,司机确认转目视行车模式。列车运行至正常区段,自动转换成完全监控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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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车信号为红黄灯、红灯、白灯,停车状态进入正常监控模式,按限速为()控制。停车时提供解锁条件,司机按压【解锁】键后,GYK按正常监控模式(目视行车)控制轨道车运行。当机车信号变为允许信号后,GYK按正常监控模式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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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当救援作业提示卡》机车担当救援任务,进入封锁区间及牵引列车返回车站,应使LKJ进入()工作状态,按调车控制模式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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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闭塞区段,出站信号机信号开放,机车信号显示白灯、红灯时,乘务员选择“地面信号确认”模式,当轨道车越过出站信号机后,乘务员按压()键后,退出“地面信号确认”模式,进入正常监控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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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TCS-2级列控车载设备的部分监控模式是列控车载设备接收到轨道电路允许行车信息,而缺少应答器提供的线路数据或限速数据时使用的模式。在部分监控模式下,限速值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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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正常监控模式和区间作业模式,当轨道车速度大于20km/h时,运行()S以后,GYK启动警醒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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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YK具有正常监控模式、目视行车模式、调车模式、区间作业模式和()五种基本控制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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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视模式行车时,当列车收到地面允许行车信息后,自动进入完全监控模式或()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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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YK具有五种监控模式,正常监控模式、调车模式、()、区间作业模式、非正常行车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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轨道车区间作业返回模式行车时,限速曲线默认在进站或反向进站信号机前300米闭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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轨道车运行控制设备(GYK)具有正常监控模式、目视行车模式、调车模式、区间作业模式等控制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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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轨道车运行和作业特点,GYK具有五种监控模式:正常监控模式、调车模式、目视行车模式、区间作业模式、非正常行车模式,监控轨道车安全运行。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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轨道车在封锁区间各自运行时,须正确设置GYK控制模式,且续行间隔不得少于(),续行速度不准超过40km/h,并做好随时停车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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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闭塞区间反方向救援,正方向返回车站时,输入救援车次号码、反方向行车相应的监控交路和车站号,“列车类型”选择“普通货车”,“车速等级”选择“其他”,输入“40”的限速值(机车在高速铁路救援动车组时选择“80km/h”),以通常模式进入封锁区间,距救援地点2km时停车,将LKJ转入调车模式。()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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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故障动车组尾部救援时,开放出站信号,担当救援的动车组按(监控模式进入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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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进站信号机前若机车信号为红黄灯、有码红灯,进入正常监控(目视行车)模式,可以多次按压【警惕】键运行至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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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使用电话闭塞法行车时,客运列车按该次列车在对应区间最高允许速度的90%自动调整固定模式限速值监控列车运行。()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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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执行电话闭塞法行车时,当信号系统恢复正常或列车进入时,司机自行转换为ATO/ATP模式行车,并在前方站交回行车许可证,按照正常模式组织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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轨道车运行制设备(GYK)具有正常监控模式、目视行车模式、调车模式、()模式和非正常行车模式等控制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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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担当救援任务的行车办法,在半自动闭塞、自动站间闭塞进入救援区间时,列车运行监控装置按货车本务状态使用车速等级输入“35”,接近被救援机车车辆前第一次停车后监控进入调车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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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铁路局高速铁路行车组织细则》规定:向同一封锁区间进入路用列车,原则上一端站应合并成一列进入区间,在施工地段分开进行作业,作业完毕再合并成一列返回车站。若需分别开行时,第一列开出1000m或时间间隔()min后,才能续发第二列,进入区间的列车在到达区间停车地点前,中途不得停车,遇特殊情况停车时,须对列车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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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援动车组在自动闭塞区间正方向运行时,开放出站信号,按完全监控模式进入区间,在行车许可终点停车;与被救援列车联系确认后,按目视行车模式进入前方闭塞分区,以在瞭望距离内能够随时停车的速度运行,最高不超过()km/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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轨道车运行控制设备(GYK)机车信号为红黄灯、红灯、白灯,停车状态进入正常监控模式,按限速为零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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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车组救援动车组,在故障动车组尾部救援时,开放出站信号,担当救援的动车组按()监控模式进入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