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点收缴和保管的假币应定期,最长不得超过()上交中心金库或分行指定网点保管,由中心金库或分行指定网点上交当地人民银行或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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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机构清分中心对发现的假币应实行账实分管,假币实物的保管人员与()保管人员不得相互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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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币没收,由网点()以上持有“反假币上岗资格证书”柜员当面予以收缴,加盖“假币”字样的戳记,填写《假币收缴凭证》,登记假币收缴登记簿,及时上交联社营业部,营业部接到网点上交的假币及时登记假币收缴代保管登记簿,双方在系统相应做假币上缴和入库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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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机构清分中心操作员在清分现金中发现可疑的人民币,确认是假币后,填写了《假币代保管登记簿》,在假币实物上加盖“假币”印章后,交假币保管人员,与柜面收缴的假币一起妥善保管。在上述案例中,违反规定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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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机构对收缴的假币实物不必单独管理,只要按规定时间上缴中心金库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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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机构清分中心操作员在清分现金中发现可疑的人民币,确认是假币后,填写了《假币代保管登记簿》,在假币实物上加盖”假币”印章后,交假币保管人员,与柜面收缴的假币一起妥善保管。在上述案例中,违反规定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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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机构清分中心在金融机构网点发现假币,假币实物由()直接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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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机构清分中心在网点缴存的现金中发现假币,假币实物由清分中心直接收缴,指定专人保管,出具()由差错网点的上级支行登记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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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假币应予以没收,并当客户面在假币正、背面加盖蓝色“假币”戳记和经办员章,开具“假币收缴凭证证明”,并登记(),已没收假币应装箱加锁入库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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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机构对收缴的假币实物进行单独管理,并建立假币收缴代保管登记簿。金融机构收缴的假币,每季末解缴(),由()统一销毁,任何部门不得自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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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储蓄各营业网点应每月将收缴的假币自行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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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机构清分中心在金融机构网点缴存的现金中心发现假币,假币实物由()直接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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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收缴假币营业终了入库保管,定期上缴人民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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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机构清分中心操作员在清分回笼现金中发现可疑的人民币,立即通过电话向分管行长报告,该工作人员确认是假币后,填写了《假币代保管登记簿》,在假币实物上加盖“假币”印章后,交假币保管人员,与柜面收缴的假币一起妥善保管。请指出这个案例中违反的规定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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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网点收缴的假币应于()通过反假货币信息系统逐级上缴清算中心,由清算中心解缴县人民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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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营业网点应对收缴的假币实物进行单独保管,并实行账实分管,假币实物的保管人员与《假币收缴代保管登记簿》保管人员可以互相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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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业金触机构清分中心在网点缴存的现金中发现假币,假币实物由清分中心直接收缴,指定专人保管,出具(),由差错网点的上级支行登记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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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网点在办理业务时发现假币,应予以收缴,对假人民币纸币,应当面加盖“假币”字样的戳记,采用(),加盖在假币正面水印窗和背面中间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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柜员办理收付业务过程中,对发现的假币应按照规定予以收缴,收缴的假币交由会计主管保管,定期上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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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假币章保管和使用的管理,盖有带网点号码假币章的假币,不得以任何理由退还持有人,不得从柜台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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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分中心在金融机构网点缴存的现金中发现假币,假币实物由()直接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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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行各营业网点收缴的假币,按规定上缴分行运营管理部门,定期解缴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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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机构对收缴的假币实物不需要进行单独管理,但应建立假币收缴代保管登记制度,账实分管,确保账实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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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客户的存款发现假币时,应及时报告网点负责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假币进行再次确认,同时向客户详细说明“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收缴假币的相关规定,争取客户的理解和支持,并当面加盖“假币”字样的戳记,予以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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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收缴的假币实物应及时交至网点指定人员,按月打印《假币收缴明细清单》后与收缴的假币一并入保险柜进行专夹单独保管。假币实物应与《假币收缴明细清单》进行勾对,确保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