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企业为一般纳税人,委托乙企业加工某非金银首饰材料(应税消费品),发出原材料价款20000元,支付加工费5000元,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增值税额为850元,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为500元,材料已加工完毕。收回材料用于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该材料收回时的成本为()元。

A . 25000 B . 25500 C . 20850 D . 20500

时间:2022-10-26 17:02:14 所属题库:负债综合练习题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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