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汽车驾驶员营运中不使用计价器的,处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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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失效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并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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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取得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证,驾驶机动车从事营业性道路运输活动的,处以()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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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安装、维修计价器或者所安装计价器未经出租汽车管理机构选定的,处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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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汽车驾驶员违法营运,被出租车管理机构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该驾驶员的违法行为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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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车驾驶员在营运过程中违法营运,被罚款500元,该驾驶员的违法营运行为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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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者因故不能正常营运的,可凭有关证明到出租汽车管理机构办理停业手续,交回有关证件。停业期间严禁营运,违者处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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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运汽车运行中未携带《道路运输证》的,处以()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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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汽车驾驶员拒载乘客的行为处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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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运驾驶员对应当自行撤离现场而未撤离的,将被处以2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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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运输管理条例》规定,出租汽车不按规定装置并使用计程计价器,故意绕道行使或拒载乘客的,处以()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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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汽车专用号牌、经营资格证书、车辆营运证及驾驶员客运资格证件,不得转借、涂改和伪造。违者处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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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不按照规定使用文明用语,车容车貌不符合要求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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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汽车驾驶员将客运出租汽车转借营运的,处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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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或者车辆运营证从事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或营运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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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驾驶的营运机动车与从业资格证类别不一致的,处以()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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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汽车经营者、驾驶员应当保证出租汽车营运证件、服务监督卡、计价器、标志灯等服务设施的齐备完好。损坏或者遗失的,应当及时向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机构报告,并按规定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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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出租汽车驾驶员“异地营运”的,予以()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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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约车驾驶员在运营中违规服务,被行政主管部门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 罚款,该驾驶员属下列哪种违规营运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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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包头市出租汽车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出租汽车驾驶员无从业人员资格证的,或使用失效、伪造、变造的从业资格证,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的,首次违法将被处以()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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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汽车驾驶员营运中违法营运,被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驾驶员 的违法营运行为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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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营运中,应按照规定使用顶灯、计价器、空车待租标志等服务设施,按照乘客意愿使用空调、音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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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出租汽车交由未取得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的人员营运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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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营运当中应当做到正确使用计价器,按照计价器显示金额收费,主动出具清晰可辨的专用票据,专用票据不得转借、撕毁、混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