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基构造物损坏按处和长度(m)计算,长度小于或等于()为轻度损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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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基损坏中边坡坍塌损坏按处和行车方向的长度(m)计算,长度大于()为重度损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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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基损坏中水毁冲沟损坏按处和冲刷深度计算,深度大于()为重度损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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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基压实过程中各区段交接处,应互相重叠压实,纵向搭接长度不应小于()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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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枪的充实水柱长度应由计算确定。对于火力发电厂主厂房及二层或二层以上且建筑高度超过24m的建筑,充实水柱长度不应小于()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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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护设施缺损损坏按处和长度(m)计算,损坏长度小于或等于()为轻度损坏,每缺损一处扣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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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缘石丢失或损坏,按行车方向上的长度计算,每()m扣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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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基损坏中水毁冲沟损坏按处和冲刷深度计算,深度小于或等于()为轻度损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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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基试验段位置应选择在地质条件、断面形式均具有代表性的地段,长度不宜小于()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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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沟损坏按处和冲刷深度计算分为轻度、重度,深度在()为重度损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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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护设施缺损损坏按处和长度(m)计算,损坏长度大于()为重度损坏,每缺损一处扣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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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验段路基应选择在地质条件、断面形式等工程特点具有代表性的地段,路段长度不宜小于()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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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基与桥台及路基与横向结构物、地层变化较大处和不同地基处理措施连接处应采取逐渐过渡的方法,以减少不均匀沉降,过渡段长度不小于()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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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线(含凸起路标)缺少或损坏,损坏按长度(m)计算,每缺损()扣1分,不足规定缺损长度的按规定缺损长度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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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桥相邻台尾边线之间的路基过渡长度不应小于()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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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基损坏中排水系统淤塞,按长度计算每()扣1分,累计长度不足规定值按规定值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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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内直线预应力筋,在长度等于或小于()m时,可在一端进行张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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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基损坏中边坡坍塌损坏按处和行车方向的长度(m)计算,长度小于或等于()为轻度损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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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连墙件垂直距离小于或等于()时,计算长度乘以折减系数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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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护设施缺损长度小于或等于()米损坏程度为轻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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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梁台尾线与相邻框构涵边墙之间的路基过渡长度不小于()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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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中桩测设中,当曲线长度小于等于40m时,桩间距宜小于等于()m;当曲线长度大于40m时,桩间距宜小于等于()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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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无缝线路固定区,跨度等于或小于的简支梁桥,其桥长、轨道结构及当地最大轨温幅度符合《普速铁路线路修理规则》表3.10.5的规定,可不作单独设计,无缝线路在桥梁两端路基上每端锁定长度均不应小于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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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泥混凝土路面板角断裂为裂缝与纵横接缝相交,且交点距板角小于或等于板边长度一半的损坏,其中度损坏的判断标准是裂缝宽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