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向执业地省、自治区、直辖

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向执业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申请()。收到申清的卫生主管部门对具备本条例规定条件的,准予延续,延续执业注册有效期为();对不具备本条例规定条件的,不予延续,并书面说明理由。

时间:2024-04-30 17:1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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