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7月,陈某与雅庭公司签订了家庭装饰工程合同。雅庭公司为陈某的住房做室内装修,双方约定了工程工期、工程款、违约责任等。合同还约定:工程所需材料,除规定由陈某承办的外,其余均由雅庭公司购置。雅庭公司购置的材料,由陈某验收同意后方可使用。工程完工后,陈某因室内呛人气味长久不消与雅庭分公司发生纠纷。经鉴定,居室内的刺鼻气味是装修材料挥发出的游离甲醛严重超标所致。因与雅庭公司协商无果,陈某诉至法院。

问题:(1)本案中,陈某与雅庭公司所签订合同为承揽合同,还是建设工程合同?为什么? (2)本案中,雅庭公司是否应承担违约责任?为什么?

时间:2024-05-18 17:1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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