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澄清的答复应是(),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但不得对投标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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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招标投标法》规定在评标过程中,招标人若需要,可分别邀请投标人会谈,以求澄清投标人在其投标书中有关内容所包含的意愿。上述会谈纪要经双方签字后应作为投标书的正式组成部分,但会谈中不得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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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多少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同时报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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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权招标投标中,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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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会上招标单位对投标者所提问题的书面答复将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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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已标明价格并经承包人确认的称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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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但是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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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同时报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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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的澄清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d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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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向招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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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者计算错误,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的,应当书面通知该投标人。投标人的澄清、说明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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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投标法》第23条规定:“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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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产品国际招标采用综合评价法进行评标的,其综合评价法方案应当由()等组成,并作为招标文件必要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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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天前以()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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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评标委员会成员在对投标文件商务部分评审时,对需要澄清、说明、补正的问题,可以口头形式进行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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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单位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于收到招标文件后以书面形式向招标单位提出,招标单位以书面回函或投标预备会的形式予以解答,答复或会议记录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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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机构对投标截止期( )天以前收到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要求均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发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答复中不得透露问题的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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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的澄清中,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天的,并且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的投标截止时间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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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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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施工招标项目,某企业递交的投标文件中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中显示已过期,评标委员会为谨慎起见,在评标过程中可以书面方式要求该企业澄清并提供原件进行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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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计划开工日期十分紧迫,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其招标文件的桩基工程量清单数量为1000m3。招标人在投标截止前15d发出的招标文件澄清中修改了设计桩基直径,但没有修改桩基工程量清单数量。此时,投标人比较可行的做法是()。 A.按照修改后的桩基直径自行计算工程量清单数量并据此报价 B.按照原桩基工程量清单数量1000m3投标报价 C.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根据答复澄清,确定投标报价的工程数量 D.按照设计修改后的桩基直径计算投标报价的工程数量,并书面通知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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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07年版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使用指南》,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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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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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日前发出。所有澄清文件必须以书面形式直接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作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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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澄清公告并以书面形式告知潜在供应商时间。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日前.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或者提交初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响应文件截止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