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优先股等其他权益工具的企业,如果发行的其他权益工具分类为权益工具,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实收资本”项目和“资本公积”项目之间增设“其他权益工具”项目,并在“其他权益工具”项目下增设()和()两个项目。

A.优先股 B.永续债 C.资本公积 D.盈余公积

时间:2023-06-15 18: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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