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两国均为《解决国家和他国国民间投资争端公约》成员国。甲国A公司到乙国投资办厂,后A公司与乙国政府因投资产生法律争议。乙国与A公司达成书面协议,将他们之间投资争端提交解决投资争端国际中心仲裁。后乙国反悔,拒绝到解决投资争端国际中心解决争议。

问:(1)解决投资争端国际中心对此案是否有管辖权?为什么? (2)乙国政府能否单方撤销与A公司所达成的解决争议的书面协议?为什么? (3)甲国能否对本国投资者A公司给予外交保护?为什么?

时间:2023-09-07 09:06:34

相似题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