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筋接头末端至钢筋弯起点距离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10倍。
相似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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弯起钢筋中间部位弯折处的弯曲直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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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筋的接头宜设置在受力较小处。同一纵向受力钢筋可设置两个或两个以上接头。接头末端至钢筋弯起点的距离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1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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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筋弯曲成型钢筋末端弯钩的净空不小于直径的()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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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筋弯后的平直部分长度:对有抗震等要求的结构,不应小于箍筋直径的8(1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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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孤焊接和绑扎接头与钢筋弯曲处的距离不应小于10倍钢筋直径,也不宜位于构件的最大弯距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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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弧焊接和绑扎接头与钢筋弯曲处的距离不应小于()倍钢筋直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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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筋接头末端至钢筋弯起点距离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10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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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制钢筋混凝土桩,钢筋接长时应采用焊接,不允许绑扎接头,接头位置应相互错开,其距离不小于钢筋直径的30倍,同一截面接头不应超过主筋总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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弯起钢筋的弯终点外应留有锚固长度,在受拉区不应小于()d。受压区不应小于()d,对光圆钢筋应在末端设置弯钩。(d为钢筋直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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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筋搭接长度的末端距钢筋弯折处,不得小于钢筋直径的()倍,接头不宜位于构件最大弯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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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纵向受力钢筋在同一根杆件里不宜设置两个或两个以上接头,钢筋接头末端至钢筋弯起点的距离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1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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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筋绑扎接头的搭接长度的末端与钢筋弯曲处的距离,不得小于钢筋直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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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2011版(GB50204-2002):钢筋的接头末端至钢筋弯起点的距离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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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PB235级钢筋末端应作1800弯钩,其弯弧内直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倍,弯钩的弯后平直部分长度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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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混凝土相关规范的规定,()级钢筋末端应作180°弯钩,其弯弧内直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2.5倍,弯钩的弯后平直部分长度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3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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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PB300级钢筋末端应作180°弯钩,其弯弧内直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3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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焊接和绑扎接头距离钢筋弯头起点不得小于()倍直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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弯曲钢筋中间部位弯折处的弯曲直径不应小于5倍钢筋直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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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力光圆钢筋末端应作180°弯钩,弯钩的弯后平直部分长度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倍,作受压钢筋使用时,光圆钢筋末端可不作弯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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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混凝土结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级钢筋末端应作180°弯钩,其弯弧内直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2.5倍,弯钩的弯后平直部分长度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3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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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力钢筋弯折规定光圆钢筋的弯弧内直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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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PB235级受力钢筋的末端应做 度弯钩,其弯弧内直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 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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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筋连接一般项目中,接头末端至钢筋弯起点的距离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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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光圆钢筋作为受力钢筋时,钢筋末端应作180°弯钩,弯钩的弯后平直段长度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3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