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A类企业在内,只要企业将待核查账户内的转口贸易收入结汇或划转到经常项目账户时,银行都必须审核企业提供的付汇凭证,企业未办理对外支付前银行不能办理待核查账户内资金结汇或划出手续()
相似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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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查账户收入范围限于企业贸易项下出口收汇;待核查账户支出范围包括()等其他外汇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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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机构按货物贸易法规凭相关单证在兴业银行办理货物贸易收入结汇,兴业银行按规定进行合理审查,其中,“A类”企业贸易外汇收入可直接结汇或进入企业经常项目外汇账户,无须先进入待核查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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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为名录内企业办理待核查账户资金结汇或划转,应当根据企业的分类状态,分别进行单证审核。对于A类企业,除退汇、企业合并分立等特殊情况下需对企业提交的交易单证的真实性及其与该笔收入的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查外,银行可直接为企业办理待核查账户资金结汇或划出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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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贸易外汇政策规定,银行对A类企业来料加工超比例业务无需做特殊核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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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录内C类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业务,需逐笔事前到外汇局办理贸易外汇登记业务,银行需凭外汇局签发的《登记表》办理出口贸易融资放款或待核查账户资金结汇或划出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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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口贸易外汇收入应当转入企业待核查账户,企业转口贸易对外支付可使用原收汇进入待核查账户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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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机构凭“登记类别”为“B类企业超额度”的《货物贸易外汇业务登记表》为企业办理付汇、开证或待核查账户资金结汇或划出时,无需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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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货物贸易外汇管理试点指引》,外汇局结合现场核查结果和企业遵守外汇管理规定等情况,将企业分成A、B、C三类。B、C类企业的分类监管有效期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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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汇发[2016]7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完善真实性审核的通知》,A类企业货物贸易外汇收入可不进入出口收入待核查账户,可直接进入经常项目外汇账户或结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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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C类企业业务类别为“收汇”的《登记表》,属于贸易融资业务的,在银行放款时按对应的境外回款总额签注收款金额,待企业从境外实际收回货款时补签注申报单号;对于贸易融资以外的其他贸易收款,在资金从待核查账户结汇或划出时同步完成申报单号和金额的签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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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类企业在贸易进口退汇同时发生进口货物退运的(即生成对应的出口报关额度的),银行应当在办理待核查账户结汇或划出手续时,实施电子数据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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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口贸易项下外汇收入不必转入企业待核查账户,可以直接转入企业的经常项目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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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类企业办理转口贸易项下待核查账户资金结汇或划出手续时,银行无需实施电子数据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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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机构应当凭外汇局出具的()为C类企业办理贸易进出口付汇或开证手续,以及出口贸易融资放款或待核查账户资金结汇或划出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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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内“A类”企业暂不要求开立出口收入待核查账户,已经开立的继续保留。“A类”企业可以直接结汇,也可以进入企业经常项目外汇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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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类企业贸易外汇收入从待核查账户结汇、划出或银行向企业发放出口贸易融资款项前,企业应当持书面申请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登记手续,银行需凭外汇局签发的《登记表》办理,同时实施电子数据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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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机构在办理货物贸易B类企业付汇、开证、出口贸易融资放款或待核查账户资金结汇或划出手续时,应当进行电子数据核查,通过监测系统扣减其对应的可收付汇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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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机构为B类企业办理出口贸易融资业务,放款时融资款()进入企业待核查账户,()实施电子数据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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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类企业服务贸易项下收汇误入待核查账户的,银行可根据企业说明及相关合同、发票等有关单证,直接为其办理从待核查账户结汇或划出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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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分类等级为A类的企业贸易外汇收入退汇业务,可不进入出口收入待核查账户,可直接进入经常项目外汇账户或结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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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机构在办理C类企业付汇、开证、出口贸易融资放款或待核查账户资金结汇或划出手续时,应当进行电子数据核查,通过监测系统扣减其对应的可收付汇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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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外汇局结合现场核查结果和企业遵守外汇管理规定等情况,将企业分成A、B、C三类。B、C类企业的分类监管有效期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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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机构为B类企业办理出口押汇、福费廷、出口保理等出口贸易融资业务,()时融资款无需进入企业待核查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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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机构为B类企业办理转口贸易项下付汇、开证或待核查账户结汇或划出手续时,无需实施电子数据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