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向乙借款10万元,由丙作为担保人提供担保,但未约定保证方式。同时,甲以自有的一套房屋设定抵押担保,但未办理登记。借款到期后,甲无力偿还,引起争议。问:

乙的质权是否有效成立?为什么?

时间:2024-03-15 21:4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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