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浙江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应当依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做出批复,并抄送事故调查组各成员单位。事故调查组牵头部门应当自收到批复之日起日内,将批复送交事故责任单位和事故责任人员()

A.7 B.15 C.30 D.45

时间:2024-05-21 17:09:49

相似题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