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利民皮革厂于1998年9月至12月间擅自使用河南新光皮鞋厂在皮革包上的“尚华”注册商标,非法经营额达10.5万元,非法获利1.3万元,被当地工商所查获。工商所依据本地政府查处冒牌商品的有关规定,对侵权人山西利民皮革厂处以6千元罚款,并没收其非法获利1.3万元。问: 工商所处理是正确的。()

A . 正确 B . 错误

时间:2022-10-02 07:44:21 所属题库:商标和广告类题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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