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用水情信息编码同时编报()的信息时,可重复编写水情站码、观测时间、要素标识符和数据。从第二个水情站开始,前面由水情站码引导符;();引导,中间用空格分隔。但在一份信息编码中,最多可连续编列20个水情站的信息。
相似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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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测站水情任务书》,需要报送()降水量,蒸发量,径流量,输沙量等水情信息的水文测站,可在旬或月终了后次日(11日、21日和下月1日)及时编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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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情信息编码校核时,要确认标识符,(),核对数据数值单位及有效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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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情信息编码的水文要素观测时间采用()(120°E标准时),并以()小时法计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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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情信息编码校核,是对水情信息的报送项目、()、发报段次、发往单位进行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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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情信息编码采用()加数据(值)描述的方法,表示水文要素的标识及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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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情信息编码校核时,对拟报的原始水情信息检查核对后,要按水情信息编码标准检查编码的基本格式、基本规则、()编码格式是否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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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需要发送的有关水情信息,要从已有的()记录(人工观测或自记记录)中摘录、登记到专门的登记薄,并进行核对和合理性检查,再进行水情信息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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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道水情信息编码中可编报降水、蒸发、()、沙情、冰情五类水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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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情站站类和水情信息的特性,水情信息编码分为降水(编码分类码为P,后面其他仅类写码符)、河道(H)、水库或湖泊(K)、闸坝(Z)、泵站D、潮汐(T)、墒情(M)、地下水(G)、特殊水情(Y)、()(F)等10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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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情信息编码校核,是对水情信息的报送项目、起报标准、发报段次、()进行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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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情信息编码校核,是对水情信息的报送项目、起报标准、()、发往单位进行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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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编报旬、月水情极值时,要同时编列发生时间。一旬(月)内有2次或2次以上的水情特征值相同时,则发生时间应编列()的出现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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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情信息编码校核时,对拟报的原始水情信息检查核对后,要按水情信息编码标准检查编码的基本格式、基本规则、具体项目()是否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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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情信息编码的水文要素值采用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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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情信息编码的水文要素()采用北京时间(120°E标准时),并以24小时法计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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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情信息编码校核,是对水情信息的()、起报标准、发报段次、发往单位进行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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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情信息编码格式编列同一观测时间的水情信息时,观测时间码可只编列一次。在同一编码中编报()观测时间的水情信息时,可由时间引导标识符;();引导后续各时间码,;();和观测时间码之间用空格分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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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情信息编码校核时,对拟报的原始水情信息检查核对后,要按水情信息编码标准检查编码的基本格式、()、具体项目编码格式是否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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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情信息编码校核,要(),注意空格,核对数据数值单位及有效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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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编报旬、月水情极值时,要同时编列()。各项极值的出现时间不论相同与否,应分别列报,不能缺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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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情信息编码校核时,对拟报的原始水情信息检查核对后,要按水情信息编码标准检查编码的()、基本规则、具体项目编码格式是否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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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水情信息编码中,数据(值)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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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核水情译码,要按水情信息编码标准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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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测站水情任务书》,需要报送旬、月降水量,蒸发量,径流量,输沙量等水情信息的水文测站,可在旬或月开始后次日提前编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