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发生进货退出及索取折让,如何在CTAIS中开具证明单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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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生销售货物退回或者折让、开票有误等情形,增值税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扣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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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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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销货退回或者销售折让,由()开具红字专用发票通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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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进货退出或折让而收回的进项税额,应从发生进货退出或折让当期的进项税额中扣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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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进货退出及索取折让证明单进行核销时,蓝字发票和红字发票的金额和税额可作小额调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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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销货退回或折让,可由购买方向销售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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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由()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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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服务中止、购进货物退出、折让而收回的增值税额,应当从()中扣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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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生开票有误或者销售折让、中止、退回等情形的,应当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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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销售、出租不动产,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次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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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货退货或索取折让证明等可以由税务机关开具,也可以由购买方开具,但均须加盖主管税务机关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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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生开票有误或者销售折让、中止、退回等情形的,应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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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进货退出及索取折让证明单进行核销时,必须核销该张证明单上的所有红字发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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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查询企业进货退出及索取折让证明单开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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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CTAIS中录入进货退出及索取折让证明单信息后,是否需再进行核销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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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选题 )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属于下列( )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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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其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问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次日,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次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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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月购进的油漆因质量问题,经与销售单位协商,同意退货。1月7日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取得《进货退出或折让证明单》,1月8日取得销售单位依据《进货退出或折让证明单》红字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价款10000元,税额1700元,款项尚未收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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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商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某月购进货物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货物价款40000元,税款6800元。货款未付,但已做账务处理。该商场在对货物验收入库时,发现所购货物存在质量问题,经双方协商,销售方同意给予5%的价格优惠。该商场已将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索取折让的证明单送交销货方,销货方按折让金额开具了红字专用发票,将其发票联、税款抵扣联交给了该商场。该商场冲减进项税额的会计处理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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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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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外购货物因质量、规格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要求,发生进货退出业务,则其应收回的增值税额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中()专栏加以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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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生产经营活动中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已将货物移送对方并暂估销售收入入账,但既未取得销售款或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也未开具销售发票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取得销售款或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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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2019年1月份发生下列销售业务: (1)3日,向甲公司赊销商品1 000件,每件商品的标价为80元,A公司同意给予甲公司10%的商业折扣。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售价总额为72 000元,增值税额为9360元。 (2)5日,向乙公司销售商品一批,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售价总额为60 000元,增值税额为7800元。A公司为了及早收回货款,在合同中规定的现金折扣件为“2/10,1/20,N/30”。 (3)15日,收到乙公司的扣除享受现金折扣后的全部款项,并存入银行。假定计算现金折扣时不考虑增值税。 (4)18日,甲公司发现所购商品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要求A公司在价格上给予6%的销售折让。经查明A公司同意给予折让,并取得了索取折让证明单,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红字)。 (5)28日,A公司收到甲公司的上述应付货款。 要求:对A公司的上述销售业务进行相关的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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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纳税人开具电子专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销售折让等情形,可以开具红字红字电子专票。若接收方未勾选认证,由哪一方填开《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