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A区的甲公司与上海B区的乙公司因合同纠纷诉至法院,A区人民法院判决乙公司向甲公司赔偿损失10万元。判决生效后,乙公司未自动履行,甲公司遂向A区法院申请执行。A区法院立案后委托乙公司所在地的B区人民法院代为执行。B区法院接到委托执行书后,发现乙公司早已资不抵债,无财产可供执行。对此,下列哪一种处理方法是正确的?()

A . 由B区法院裁定中止执行,并及时告知A区人民法院 B . 由B区法院裁定终结执行,并及时告知A区人民法院 C . B区法院应及时函告A区法院,由A区法院裁定中止执行 D . B区法院应及时函告A区法院,由A区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时间:2022-10-01 00:30:35 所属题库:00243民事诉讼法学题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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