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5月5日,甲拒绝向乙支付到期租金,乙忙于事务一直未向甲主张权利。2001年8月,乙因出差遇险无法行使请求权的时间为20天。根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乙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是()
相似题目
-
1998年2月1日甲向乙借款5万元,约定3个月内还,为了担保其债权甲将房屋一栋抵押给乙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到期后甲未还款,乙碍于情面一直没有索要。到2001年7月乙由于经济紧张要求甲还款,甲拒绝,现乙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甲偿还债务、实现其抵押权。下列说法错误的有()
-
2007年1月1日,甲拒绝向乙支付到期租金,乙忙于事务一直未向甲主张权利。2007年6月20日,乙因出差遇险无法行使请求权的时间为20天。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乙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是()
-
甲向乙借款3万元,还款期限为2005年12月1日,时至2008年3月5日,甲未还款,乙碍于朋友情面也未要求甲还款。2008年5月10日,乙因买房要求甲还款,甲以诉讼时效已过拒绝返还,乙为此向人民法院起诉。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2001年5月5日,甲拒绝向乙支付到期租金,乙忙于事务一直未向甲主张权利。2001年8月,乙因出差遇险无法行使请求权的时间为20天。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乙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是()。(2002年)
-
2014年4月1日,甲拒绝向乙支付到期租金,乙一直未向甲主张权利。2014年9月20日,乙因遇险无法行使请求权的时间为20天。乙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是( )。
-
2013年1月1日,甲拒绝向乙支付到期租金,乙忙于事务一直未向甲主张权利。2013年6月20日,乙因出差遇险无法行使请求权的时间为20天。根据诉讼时效法律制度的规定,乙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是()。
-
2016年1月1日,甲拒绝向乙支付到期租金,乙忙于事务一直未向甲主张权利。2016年6月20日,乙因出差遇险无法行使请求权的时间为20天。根据诉讼时效法律制度的规定,乙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是()。
-
甲向乙承租一处房屋。2008年4月15日,甲拒绝向乙支付到期租金,乙因忙于其他事务一直未向甲主张权利。2008年9月30日,乙因外出旅游遇险卧床10天而无法行使请求权。根据规定,乙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是()。
-
2006年5月5日,甲拒绝向乙支付到期租金,乙忙于事务一直未向甲主张权利。2007年4月1日,乙因出差遇险无法行使请求权的时间为20天。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乙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是()
-
2013年1月1日,甲拒绝向乙支付到期租金,乙忙于事务一直未向甲主张权利。2013年6月20日,乙因出差遇险无法行使请求权的时间为20天。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乙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是( )。
-
2011年5月5日,甲拒绝向乙支付到期租金,乙忙于事务一直未向甲主张权利。2011年8月,乙因出差遇险无法行使请求权的时间为20天。根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乙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是()。
-
2016年5月5日,甲拒绝向乙支付到期租金,乙忙于事务一直未向甲主张权利。2017年2月1Et,乙因出差遇险无法行使请求权的时间为20天。根据诉讼时效法律制度的规定,乙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是()。
-
2012年5月5日,甲拒绝向乙支付到期租金,乙忙于事务一直未向甲主张权利。2013年2月1日,乙因出差遇险无法行使请求权的时间为20天。根据诉讼时效法律制度的规定,乙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是()。
-
2013年5月5日,甲拒绝向乙支付到期租金,乙忙于事务一直未向甲主张权利。2013年8月,乙因出差遇险无法行使请求权的时间为20天。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乙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日是()。
-
甲向乙承租-处房屋。2012年4月15日,甲拒绝向乙支付到期租金,乙因忙于其他事务-直未向甲主张权利。2012年9月30日,乙因外出旅游遇险卧床10天而无法行使请求权。根据规定,乙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是()。
-
甲于2000年5月将乙打伤,乙为此花去医药费5000元,但未及时向甲索赔。2001年6月,乙要求甲承担责任,甲遂向乙支付5000元。对此案的判断正确的是()。
-
甲向乙承租一处房屋。2012年4月15日,甲拒绝向乙支付到期租金,乙因忙于其他事务一直未向甲主张权利。2012年9月15日,乙因外出旅游遇险卧床10天而无法行使请求权。根据规定,乙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是()。
-
2013年5月5日,甲拒绝向乙支付到期租金,乙忙于事务一直未向甲主张权利。2013年8月1日,乙因出差遇险无法行使请求权的时间为1个月。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乙应最晚于()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权利。
-
2012年5月5日,甲拒绝向乙支付到期租金,乙忙于事务一直未向甲主张权利。2013年2月1日。乙因出整遇险无法行使请求权的时间为20天。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乙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是()。
-
013年1月1日,甲拒绝向乙支付到期租金,乙忙于事务一直未向甲主张权利。2013年6月20日,乙因出差遇险无法行使请求权的时间为20天。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乙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权力的诉讼时效期间是()
-
甲公司向乙公司出售一批药材,价款200万,乙公司无法支付足额款项,于2019年3月1日开具商业承兑汇票,汇票于2019年9月1日到期。现对企业进行评估,评估基准日定为2019年5月1日,贴现率按月息0.4%,则应收票据评估值为()
-
2015年10月5日,甲拒绝向乙偿还一笔到期借款,乙忙于事务一直未向甲主张权利。2018年8月1日,乙因出差遇险无法行使请求权的时间为20天。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乙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是()。
-
2001年3月20日,中国农业银行甲分行签发了两张银行承兑汇票,金额各为500万元,共计1000万元,付款人为乙公司,承兑到期日为2001年6月1日。在承兑汇票即将到期时,乙公司又与甲分行协商再贷款1600万元,用以归还承兑汇票。同年5月23日,甲分行与乙公司、丙证券营业部签订一份保证借款合同,约定:甲分行贷给乙公司1600万元,借款月利率为12‟,借款期限自2001年6月1日至2002年5月31日止;丙营业部作为保证人,就全部借款本息及违约责任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合同签订次日,甲分行将1600万元划入乙公司帐户,随后又以特转方式划付1000万元至其承兑帐户,充抵了乙公司的两张500万元银行承兑汇票。贷款到期后,甲营业部多次向乙公司和丙华证营业部发出催款通知书,但均未获偿还,遂于2002年8月19日提出诉讼,请求乙公司、丙华证营业部、华夏证券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偿还借款本息及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另查:丙华证营业部于1997年5月13日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系隶属华夏证券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的非法人企业分支机构。本案例中,主合同和担保合同是否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