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个人自繁、自用的()有剩余的,可以在种子生产所在地附近的集贸市场上出售、串换,()办理种子经营许可证。
![](/upload/20220827/c85071da6ff0aadc10ebce6c25bb4f0d.png)
相似题目
-
凡从事农作物种子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在须向所在地县以上种子管理机构申办理(),凭证到所在地工商行管理部办理(),按照指定的作物种类和地点经营。
-
农民生产的粮食,其中拿到市场上销售的部分应统计为生产的产出,计入国内生产总值;而自用的部分不能统计 生产的产出,不计入国内生产总值。
-
农民自繁、自用的常规种子有剩余的,在集贸市场上出售、串换,是否需经过加工包装?
-
邮简由邮局发行,其他机关因工作需要,在征得所在省公司批准后,可以自行规定纸张厚薄,依式仿制自用。
-
农民个人自繁自用的常规种子有剩余的,在集市上出售的,也需要办理“种子经营许可证”。
-
种子法规定,农民个人自繁自用常规种子有剩余的,可以在当地集贸市场上出售、串换,不需要办理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许可管理办法对“农民个人”和“当地集贸市场”是如何界定的?出售串换种子量有何限制?
-
根据种子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于农民个人自繁、自用的常规种子有剩余的,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国家鼓励农民在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自愿组成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应当坚持为成员服务的宗旨,按照()原则,依法在其章程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农业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可以有多种形式,依法成立,依法登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财产和经营自主权。
-
《畜牧法》规定,农户饲养的种畜禽用于自繁自养和有少量剩余仔畜、雏禽出售的,农户饲养种公畜进行互助配种的,()办理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
-
农民自繁、自用的常规种子有剩余的,在集贸市场上出售,()办理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
-
农民个人自繁、自用的常规种子有剩余的,能否在集贸市场上出售、串换?
-
农民生产的粮食,其中拿到市场上销售的部分应统计为生产的产出,计入国内生产总值;而自用的部分不能统计为生产的产出,不计入国内生产总值。
-
某国有企业在其所在城市有房屋三栋,其中两栋用于本企业经营,账面原值共600万元,另外一栋房屋租给某私营企业,年租金收入为30万元(当地房产原值减除比例为25%)。该企业生产、经营自用房年应缴纳的房产税为()万元。
-
某农民在集镇上销售自繁自用剩余的常规种子,关于该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农民个人自繁、自用的常规种子有剩余的,可以在集贸市场上出售,串换,不需要办理()。
-
禁止销售假种子、劣种子、未作明显文字标注的转基因种子、无标签的种子和农民自繁自用剩余的种子。()
-
某农民因购买的种子有质量问题,导致其秋后颗粒无收。请问,这位农民可以寻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他的合法权益进行保护。()
-
某农民因购买的种子有质量问题,导致其秋后颗粒无收。这位农民可以寻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他的合法权益进行保护。
-
甲公司生产的一批有质量问题的种子,经乙公司加工包装后,销售给丙公司,经丁公司卖给农民,种植后造成损失,应当由()先予赔偿。
-
在集贸市场出售、串换农民个人自繁、自用的有剩余的常规种子应该按照《农作物种子标签通则》规定制作种子标签。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
购买__易制毒化学品的,应当在购买前将所需购买的品种、数量,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个人自用购买少量高锰酸钾的,无须备案。()
-
农民个人自繁自用常规种子有剩余,在当地集贸市场上出售、串换的,无需办理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这里所指的农民有明确的概念,出售、串换种子的数量及区域也有界定。违反规定出售、串换种子的,视为生产经营假劣种子。()
-
在品种选育、种子生产和经营活动中发生纠纷的,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向所在地()人民政府农业农村、林业主管部门申请调解,或者根据当事人之间的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依法提起诉讼。
-
根据《分布式光V发电项目补助资金管理有关意见》(国家电网财〔2014〕1515号),分布式光V发电项目由“全部自用”或“自发自用剩余电量上网”变更为“全额上网”消纳模式,需向所在地电网企业申请项目变更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