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罗马法学家对法律的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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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法的概念是整个科学的思想基础和各种具体法规的指导原则,它高于一切人定法和人为权利。这种人类自然平等的思想是对罗马法律实践的理论概括与升华,标志着罗马法学的高度成熟。根据这一概念,下列原则中不属于自然法范畴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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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帝国时代法学家盖尤斯指出:“所有受到法律和习惯调整的民族,他们一方面遵守自己的法律,另一方面遵守为人类所共有的法律。”这体现的法治观念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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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30年代日本某法学家在研究中国古代法律后说:“耶林说过,‘罗马曾经三次征服世界,第一次是用武力,第二次是用宗教,第三次是用法律。’然而,大体上可以说,中国亦是一以武力,二以儒教,三以法律支配东部亚细亚的(包括日本)”该法学家旨在揭示中华法系和罗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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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426年罗马皇帝狄奥多西二世颁布(),规定罗马5位法学家的法律著作具有司法官赖以援引断案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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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康德从义务角度对法律的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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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著名法学家耶林在《罗马法精神》中说:“罗马帝国曾经三次征服世界,第一次以武力,第二次以宗教(基督教),第三次以法律。唯有法律征服世界是最平和最为持久的征服。”“唯有法律征服世界是最平和最为持久的征服”,意在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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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法学家依据不同标准从不同角度将法律划分为自然法、市民法和万民法。其根据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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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士丁尼法学总论》,又译为《法学阶梯》。它是以一位著名法学家的著作为基础加以改编而成的,它既是阐述罗马法原理的法律简明教本,也是官方指定的“私法”教科书,具有法律效力。这位法学家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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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法律是善良公正的艺术”古罗马法学家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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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士丁尼法学总论》,又译为《法学阶梯》。它是以一位著名法学家的著作为基础加以改编而成的,是阐述罗马法原理的法律简明教本,也是官方指定的"私法"教科书,具有法律效力。这位法学家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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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法是一种法律观念,它的提出标志着罗马法学的高度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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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法学家江平认为:“随着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的发展,中国的法律制度和法律观念也发生了重大变化。从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是罗马法精神在中国的复兴,司法精神在中国的复兴,人文主义在中国的复兴。”那么应当怎样来理解和认识罗马法精神在中国的复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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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罗马法的分类,与国家组织有关的法律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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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法学家依据不同标准,从不同角度将法律划分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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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法学家根据法律的表现形式对法律的分类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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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法学家江平认为:“随着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的发展,中国的法律制度和法律观念也发生了重大变化。从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是罗马法精神在中国的复兴,私法精神在中国的复兴,人文主义在中国的复兴。”那么应当怎样来理解和认识罗马法精神在中国的复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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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美国心理学家帕腾对游戏的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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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法》是西方法律的核心要素。德国法学家耶林认为“罗马帝国曾三次征服世界,第一次以武力,第二次以宗教,第三次以法律。武力和宗教都会随着时间的推移影响减小,而法律是最持久的征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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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大全》编纂时参考了许多法学著作,罗马法学家从理论上探讨了法的本质,对法律做了精辟的定义,他们还担负着解释和答复法律上的疑难问题、编纂合法证书、指导当事人起诉等任务。这表明罗马法学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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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世纪初期,罗马法长期处于衰落状态“教会教条同时就是政治信条,《圣经》词句在各法庭中都有法律的效力”。从12世纪开始,西欧各国对罗马法展开了广泛的研究,“无论国主或市民,都从成长着法学家等级中找到了强大的支持,罗马法被重新发现”。据此可推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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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哪一个选项不属于罗马法学家对法律所做的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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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法概论》说:“从一定意义上讲,几乎所有国家的法律工作者都可以运用罗马法学说对本国的基本民事关系作出解释,并且也可以从本国的基本现实出发对罗马法学说作出自己的诠释。”这说明罗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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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德国法学家()在1840-1849年间 出版的八卷本《当代罗马法体系》(尤其第三卷)对法律行为概念作了系统论述,被认为是法律行为理论的集大成者。 注:人名写简称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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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法系是社会法学家按照历史传统和形式特点对世界各国法律所作出的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