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贷款受托人应慎重对待委托人提出的委托“()”事项。如委托人特别要求,应在《委托贷款合同》中明确具体监督事项和监督措施,受托人不承担代其监督带来的一切责任,并加收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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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贷款的借款合同应当载明()等内容,并明确委托人、受托人和借款人三方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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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委托生产产品的质量和委托检验的(),委托方和受托方必须签订书面合同,明确规定各方责任、委托生产或委托检验的内容及相关的技术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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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允许委托代办的保全项目,可由保全申请资格人委托他人代办相关手续,受托人应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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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贷款受托人可开办单一委托人对单一借款人的委托贷款业务,不可开办单一委托人对多个借款人的委贷款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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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个人作为委托方的委托贷款业务,要严格审查资金来源和借款人实际用途的合规性,应审慎对待委托人提出的“监督贷款的使用”的要求。如委托人特别要求受托人监督委托贷款的使用,应在()中明确具体监督事项和监督措施,并加();同时所明确的具体监督事项和监督措施必须报总行法律合规部出具合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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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贷款是指委托人提供资金,由受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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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委托贷款前,委托人、贷款人均需在开立结算账户,委托人还需开立委托存款账户。委托账户的委托资金不得随意支取,委托人支取委托资金,应按委托存款协议中规定条款提前通知受托人,委托人支取金额不得()委托存款与委托贷款余额的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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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受托人未收到委托人书面通知,在委托贷款逾期满()后,受托人将此户作为死账,进行销户处理,一切责任由委托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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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贷款业务的主体包括:委托人、受托人、借款人和担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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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托人在办理委托贷款业务中,应将贷款()的办理情况及时向委托人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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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贷款受托人办理委托贷款业务,只收取手续费,不垫支资金,为委托人介绍借款人,不接受借款用途不明克和没有指定借款人的委托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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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贷款的利率、结息方式以及委托贷款逾期后利息的收取方式由委托人、受托人和借款人在委托协议或合同中约定,我行于()进行委托贷款利息(包括欠息、复利)的计提,并按照实际扣收金额进行收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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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借款人破产或其他原因无法收回的委托贷款,如果受托人未收到委托人的书面通知,在委托贷款逾期满()年后,受托人将此户作为死账,进行销记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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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方委托贷款是由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委托人提供资金,由金融机构(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发放的贷款。受托金融机构责任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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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证券委托交易中,证券经纪商作为受托人应享有的权利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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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贷款业务的贷款人(受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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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业是指委托人办理受托事项的业务,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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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方式,借款人需要支付贷款资金时,应按照借款合同约定,提前向开户行客户部门提出用款申请和书面支付委托,提供支付证明材料,填制总行统一制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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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应当在委托贷款合同第十二条规定的提款日期之前至少提前()个受托行工作日将委托贷款资金足额存入委托人账户,以用于发放委托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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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性贷款的首要特征是“委托”。办理贷款时,先由政策部门、企事业单位等委托人提出申请,然后与银行签订合同和协议,载明贷款的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手续费、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等内容。并在办理贷款前,将委托贷款基金交存银行。受托银行对贷款的发放可提出建议,但不承担贷款风险,只收取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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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委托贷款的展期,必须由签订《委托贷款展期协议》,明确展期有关事项。展期的委托贷款实行担保的,受托人应要求委托人先行落实担保事项,并根据委托人的要求,与有关担保人签订担保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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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办业务,如委托事项达到反洗钱识别标准的,应对委托人采取客户身份识别措施的同时,核对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登记受托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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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权限终结,受托人应于期限届满当日内将授权委托书自行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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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贷款是指委托人提供资金,由商业银行(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等代为发放、协助监督使用、协助收回的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