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舱室内使用的手持行灯,其额定电压应不超过()V。
相似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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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照明、手持式电气设备的额定电压和电话、信号装置的额定供电电压,都不应超过()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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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锅炉汽包、凝汽器、油箱、油槽以及其他金属容器内使用的行灯,电压不准超过()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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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行灯和低压照明灯具,其电源电压不应超过()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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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照明、手持电气设备的额定电压,以及电话和信号装置的额定供电压,都不应超过()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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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照明、手持式电气设备的供电额定电压不得超过多少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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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电压额定值的选用要根据使用环境和使用方式等因素确定。对于金属容器内、特别潮湿处等特别危险环境中使用的手持照明灯应采用的安全电压是()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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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灯的电压在一般场所不得超过()V,在锅炉、金属容器内、潮湿的地沟处等,其电压不得超过()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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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行灯其电源的电压不超过()V安全电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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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安全电压额定值的选用,要求根据使用环境、人员和使用方式等因素确定。金属容器内、特别潮湿处等特别危险环境中使用的手持照明灯应采用()V特低电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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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明、手持式电器设备及信号装置的额定电压不超过()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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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道内临时照明、手持行灯应采用()V安全电压供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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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持行灯电压不准超过()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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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容器及舱室内焊接要设监护人和通风装置。使用的行灯电压为()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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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灯的安全电压应不超过()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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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特别潮湿或周围均属金属导体的地方工作时,行灯的电压应不超过()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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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灯的电压不得超过()V,潮湿场所、金属容器或管道内的行灯电压不得超过()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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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金属容器、管道等狭窄的工作场所,手持行灯额定电压应不超过()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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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程规定手持式电气设备的供电额定电压不得超过()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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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金属容器内进行焊接,使用行灯电压不准超过()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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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限空间作业的照明电压必须使用安全电压,电压应小于()V,在潮湿、狭小容器内作业应小于等于()V,使用超过安全电压的手持电动工具,必须按规定配备漏电保护器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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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 50194-2014)规定,行灯应采用Ⅲ类灯具,采用安全特低电压系统(SELV),其额定电压值不应超过()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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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潮湿的金属容器内、有爆炸危险的场所(如煤粉仓、沟道内)、脱硫烟道系统等处工作时,使用行灯电压不应超过 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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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属容器、管道等狭窄的工作空间,手持行灯额定电压不应超过12V。手持行灯应有绝缘手柄和金属护罩,灯泡的金属部分不准外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