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与乙共谋盗窃汽车,甲将盗车所需的钥匙交给乙。但甲后来向乙表明放弃犯罪之意,让乙还回钥匙。乙对甲说,你等几分钟,我用你的钥匙配制一把钥匙后再还给你“,甲要回了自己原来提供的钥匙。后乙利用自己配制的钥匙盗窃了汽车(价值5万元)。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相似题目
-
甲与乙共谋次日共同杀丙,但次日甲因腹泻未能前往犯罪地点,乙独自一人杀死丙,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说法是不正确的?()
-
甲与乙共谋次日共同杀害丙,但次日甲因腹泻未能前往犯罪地点,乙独自一人杀害了丙。关于此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甲与乙签订了一份汽车买卖合同,甲将该车交付给乙,乙当即付清货款,但甲、乙一直未办理过户手续,因汽车的相关证件在甲之手,甲因贷款又用该车的相关证件办理了抵押。后因甲无力偿还贷款而引起纠纷。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甲向乙借款20万元,甲将自己的汽车作价15万元抵押给乙,未约定担保数额,并依法进行了抵押登记。因一次意外事故使汽车报废,保险公司赔偿18万元。甲与乙之间的抵押关系()。
-
甲与乙共谋次日共同杀丙,但次日甲因腹泻未能前往犯罪地点,乙独自一人杀死丙。关于本案,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甲与乙订立了一个合同,甲将自己的电视机赠与乙,此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
-
甲见丙有钱,遂见财起意,找到乙共谋勒索丙的钱财。因甲与丙的儿子丁(17周岁)相识,某日下午,甲将丁邀到一家游乐场游玩,然后授意乙给丙打电话。乙打电话称丁被绑架,令丙赶快送3万元现金到约定地点,不许报警,否则杀死丁。丙担心儿子的生命安全而未报警,将3万元现金送往约定地点交给乙。乙取得钱后通知甲,甲随后与丁分手回家。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甲与乙订立了一个合同,甲将自己的电视机赠与乙,此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电视机所有权。
-
甲与乙共谋次日共同杀丙,但次日甲因腹泻未能前往犯罪地点,乙独自一人杀死丙。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甲与乙协商同意,甲将其已经租给乙的电脑出售给乙。该电脑的交付为()
-
甲与乙口头协商,甲将房屋出租给乙使用,租赁期为2年。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甲与乙签订了一份租房协议,约定如果甲父死亡,则甲将房租与乙居住。这一民事行为()
-
甲与乙共谋杀害丙,但乙临时改变主意,并没有前往犯罪地点,最后,甲单独将丙杀害。下列选项中,对甲、乙的定性正确的是:()
-
甲与乙签定一份承揽合同,合同约定,如果甲父死亡,则甲将房屋交给乙装修,这一合同的性质应认定为()。
-
甲与乙共谋次日共同杀丙,但次日甲因腹泻未能前往犯罪地点,乙独自一人杀死丙。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甲与乙订立合同,约定甲将其房屋及房屋内的家具及电视机、冰箱一并卖给乙,甲将房屋的钥匙交给了乙,乙也搬进房内住,但未办理房产过户登记手续。甲又与丙签订合同,将房屋卖给了丙,丙持合同要求乙搬出房屋。乙是否取得了该房屋及房屋内的家具及电视机、冰箱的所有权?()
-
甲与乙共谋次日共同杀丙,但次日甲因腹泻未能前往犯罪地点,乙独自一人杀死丙。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甲将自己所有的一套书卖给乙,但甲还想留阅一段时间,遂又与乙达成协议,借阅该书
-
甲将汽车停在自家楼下,忘记拔车钥匙,被恰好路过的乙发现。乙发动汽车刚要挂档开动时,甲正好下楼,将乙抓获。乙的行为构成盗窃未遂。()
-
甲有一套房屋,因房屋距离工作单位较远,决定将房屋卖掉。7月15日乙找到甲,愿以160万元价格买下。次日,乙支付给甲100万元,甲遂将钥匙交给乙,但未办理产权过户登记。同年8月10日,甲又以200万元价格将该房卖给丙,并在8月15日与丙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下列关于本案合同与物权的说法,正确的有()。 A.甲与乙的合同有效,与丙的合同无效 B.两个合同都已成立但均未生效 C.由于已将钥匙交给了乙,因此,房屋的所有权属于乙 D.甲与丙办理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因此,房屋的所有权属于丙。
-
甲与乙签订销售空调100台的合同,但甲向乙交付时,乙以空调市场疲软为由,拒绝受领,要求甲返还货款、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甲与乙订立一买卖合同,约定甲将电视机出卖给乙,价款1000元。甲与乙之间发生的债的客体是()A甲
-
甲与乙共谋次日共同杀丙,但次日甲因腹泻未能前往犯罪地点,乙独自一人杀死丙。关于本案,下列那些说法正确的是()。
-
甲与乙议定购买乙的二手笔记本电脑,价款1000元,甲当日交付定金500元,但甲于次日单毁约()
推荐题目
- 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期间未支付工资并承担安全培训费用的,可以处()的罚款。
- 分子筛停运后,吸附器内应处()状态。
- 下列哪个国家属于君主立宪政体?
- 四显示自动闭塞作用良好,监督器故障,经联系确认前方第一个闭塞分区空闲,出站信号机显示黄灯条件下,禁止办理()列车通过。
- 污损文件检验的原则之一是先模拟检验后()
- 静脉输血后引起非溶血性发热反应,高热症状持续时间长短不一,多于数小时内缓解,少有超过24h者。
- 下列()不是数据空间的使用方法和管理方法。
- The only thing I have is this bill the publisher’s name and address()
- 系统的状态空间描述是唯一的。
- 19、当人数较多时,采用直接排序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