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与乙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由审判员张某、孙某与陪审员蔡某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时,王某出庭作证。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下列关于回避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 . 审判员张某应当回避,因为张某是原告代理律师的大学同学,可能影响本案的公正审理 B . 陪审员蔡某不适用回避制度 C . 证人王某应当回避,因为其是被告乙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堂哥 D . 审判员孙某的回避应当由院长决定

时间:2022-10-25 17:40:16 所属题库:00243民事诉讼法学题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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