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金折扣条件下,对应收账金额的确认方法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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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在销售产品时,若存在现金折扣,其应收账款的人账金额有不同的方法可供选择,我国现行会计实务中采用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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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企业销售商品6000件,每件售价60元(不含增值税),增值税税率为17%;企业为购货方提供的商业折扣为10%,提供的现金折扣条件为2/10、1/20、n/30,并代垫运杂费500元。该企业在这项交易中应确认的收入金额为()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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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企业销售商品7000件,每件售价50元(不含增值税),增值税税率17%,企业为购货方提供的商业折扣为15%,提供的现金折扣条件为2/10,1/20,n/30(计算现金折扣时不考虑增值税)。该企业在这项交易中应确认的收入金额为()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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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条件为“2/10,n/30”时,预计有40%的客户选择现金折扣优惠,则平均收账期为()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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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工业企业产品售价每件460元,若客户购买达到200件及以上的,可得到40元/件的商业折扣。某客户于2012年12月10日购买该企业产品200件,按规定现金折扣条件为2/10,1/20,n/30。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该企业于12月26日收到该笔款项时,应确认的财务费用金额为()元。(假定计算现金折扣时考虑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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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条件为“2/10,n/30”时,预计赊销额60%的客户选择现金折扣优惠,则平均收账期为(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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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为一般纳税人,2016年5月1日销售了商品1000件,每件商品标价为100元(不含增值税),在销售合同中给予购货方的现金折扣条件为:3/10,2/20,N/30。购货方2016年5月9日付款。假定计算现金折扣时不考虑增值税,甲公司应确认的收入金额为()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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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企业销售商品,年赊销额为500万元,信用条件为(2/10,1/20,n/40),预计将会有60%客户享受2%的现金折扣,30%的客户享受1%的现金折扣,其余的客户均在信用期付款,则企业应收账款平均收账天数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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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公司预计的年度赊销收入为6000万元,信用条件是(2/10,1/20,n/60),其变动成本率为65%,资金成本率为8%,收账费用为70万元,坏账损失率为4%。预计占赊销额70%的客户会利用2%的现金折扣,占赊销额10%的客户利用1%的现金折扣。一年按360天计算。要求:计算年赊销净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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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现金折扣业务,销售企业应按扣除现金折扣后的金额确认销售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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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企业销售A商品2000件,每件售价60元(不含增值税),增值税税率17%;企业为购货方提供的商业折扣为10%,提供的现金折扣条件为2/10、1/20、n/30,并代垫运杂费200元。该企业在这项交易中应确认的收入金额为()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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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企业销售商品7000件,每件售价50元(不含增值税),增值税税率为17%,企业为购货方提供的商业折扣为15%,提供的现金折扣条件为2/10,1/20,n/30(计算现金折扣时不考虑增值税)。该企业在这项交易中应确认的收入金额为()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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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折扣是公司对顾客在商品价格上所做的扣减,公司提供现金折扣可以减少坏账损失和收账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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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存在现金折扣的情况下,若采用“总价法”核算。应收账款应按销售收入扣除预计的现金折扣后的金额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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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企业销售商品6000件,每件售价60元,增值税税率17%;企业为购货方提供的商业折扣为10%,提供的现金折扣条件为2/10、1/20、n/30,并代垫运杂费500元。该企业在这项交易中应确认的收入金额为()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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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存在现金折扣的情况下,若采用“总价法”核算,应收账款应按销售收入扣除预计的现金折扣后的金额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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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存在现金折扣的情况下,若采用\"总价法\"核算,应收账款应按销售收入扣除预计的现金折扣后的金额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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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苑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2007年6月1日,其销售商品一批,价格为100万元,增值税率为17%,商业折扣为5万元,现金折扣条件为4/10,2/20,n/30,东苑公司销售商品时代垫运费18万元,若其按照总价法对应收账款进行核算,则该笔应收账款的入账金额为(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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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条件为“2/10,n/30”时,预计有40%的客户选择现金折扣优惠,其余在信用期付款,则平均收账期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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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工业企业产品售价每件460元,若客户购买达到200件及以上的,可得到40元/件的商业折扣。某客户2010年12月10日购买该企业产品200件,按规定现金折扣条件为:2/10,1/20,n/30。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该企业于12月26日收到该笔款项时,应确认的财务费用金额为()元。(假定计算现金折扣时考虑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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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折扣对应收账款入账金额的确认无实质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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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商品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2018年7月 19日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一批产品,该产品标价为1200万元,甲公司给予乙公司10%的商业折扣,并按折扣后的金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合同约定现金折扣条件为2/10,1/20,N/30(计算现金折扣时不考虑增值税)。当日乙公司在验货时发现产品存在瑕疵,要求甲公司给予15%的销售折让,甲公司同意。则甲公司应确认的收人为()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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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商品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2017年7月19日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一批产品,该产品标价为1200万元,甲公司给予乙公司10%的商业折扣,并按折扣后的金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合同约定现金折扣条件为:2/10,1/20,N/30(计算现金折扣不考虑增值税)。当日乙公司在验货时发现产品存在瑕疵,要求甲公司给予15%的销售折让,甲公司同意。则甲公司应确认的收入为()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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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为一般纳税人,2018年5月1日销售了商品1 000件,每件商品标价为100元(不含增值税),在销售合同中给予购货方的现金折扣条件为:3/10,2/20,N/30。购货方2018年5月9日付款。假定计算现金折扣时不考虑增值税,甲公司应确认的收入金额为()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