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石方工程,开挖坑(槽),当开挖深度超过()米时,必须在其边沿设立两道1.2m高的护身栏杆。
相似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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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之一开挖深度超过()(含)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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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基坑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情况、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的,或影响毗邻建(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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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槽、坑、沟、开挖深度超过()米时、必须根据土质和深度情况放坡或加护壁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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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挖深度超过()的基坑(槽)并采用支护结构施工的工程,应当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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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所列槽、坑开挖深度,()应按放坡开挖计算土石方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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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挖深度超过()m(含)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属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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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方工程施工前,应编制土方开挖方案。基坑(槽)开挖深度超过()m应单独制定开挖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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檀、坑、沟边()米以内不得推土、堆料、停置机具。开挖深度超过()米时,必须在周边设两道牢固护身栏杆,并靠挂密目安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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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挖槽、坑、沟深度超过3米时,必须在边沿处设立两道防护栏杆,用密目网封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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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挖作业坑时,工作坑的尺寸要满足操作要求,深度超过()米时,应设便于上下的梯子或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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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挖深度超过( )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还应组织专家对单独编制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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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挖深度超过4m(含4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属于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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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开挖深度()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为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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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文件规定:危险性较大土方开挖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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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挖槽、坑、沟深度超过3米时,必须设置马道,坡度不小于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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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修施工时土方开挖中,视现场土质情况,当工作坑深度超过()米时应考虑放坡,当埋深过大时应考虑做台阶二次放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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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土作业开挖沟(槽、坑)深度大于()米时,应设置应急逃生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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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开挖深度超过2m(含2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工程,要求作业部(专业中心)监护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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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挖槽、坑、沟深度超过多少米时。必须在边沿处设立两道护身栏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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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挖槽、坑、沟深度超过5m时,必须设置马道,坡度不小于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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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挖槽、坑、沟深度超过2m时,必须在边沿处设立两道防护栏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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槽、坑、沟开挖深度超过()米时,必须根据土质和深度情况放坡或加护壁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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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开挖深度超过()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为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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坑、沟、槽土方开挖,深度超过()m以下的,必须按规定放坡或支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