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类企业不得办理90天(不含)以上远期信用证(含展期)业务,海外代付等进口贸易融资业务;不得办理90天(不含)以上的延期付款、托收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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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证、进口代收和汇款项下进口押汇期限一般不得超过()天(含),到期一般不办理展期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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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类企业不得办理90天以上(不含)远期信用证(含展期)业务;不得办理90天以上(不含)的延期付款业务;不得签订包含90天以上(不含)收汇条款的出口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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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分类管理办法规定,企业贷款本金逾期90(不含)天以上,贷款分类至少分为()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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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贷款到期(含展期)90天(不含)后尚未收回的其应计利息纳入()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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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C类企业不得办理()天以上(不含)的延期收款或延期付款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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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类企业不得办理90天以上(不含)的延期收款、延期付款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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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客户开立即期信用证、90天以内(含)远期信用证的,保证金比例不得低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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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议付期限应为合理的寄单索汇时间,即期信用证项下出口议付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30天,远期信用证出口议付不得超过90天,超过上述期限的应视情况要求客户办理票据贴现/应收款买入业务或福费廷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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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易项下C类企业不得办理()天(不含)以上远期信用证(含展期)、海外代付等进口贸易融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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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金或利息逾期90天(含)以内的贷款(不含展期贷款)或表外业务垫款30天(含)以内的,应划分为()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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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分类监管有效期内指标情况好转且没有发生违规行为的B类企业,自列入B类之日起6个月后,可经外汇局登记办理90天(不含)以上的延期付款及收支日期间隔超过90天(不含)的转口贸易外汇支付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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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类企业不得办理90天以上(不含)的延期付款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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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另有规定之外,兴业银行不得为B类企业办理90天以上(不含)的延期付款业务、90天以上(不含)延期收款业务(出口合同条款不得包含90天以上收汇条款)及收支日期间隔超过90天(不含)的转口贸易外汇收支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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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类企业可以办理90天以上(不含)的延期付款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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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分类监管有效期内指标情况好转且没有发生违规行为的B类企业,自列入B类之日起6个月后,可经外汇局登记办理签订包含90天(不含)以上收汇条款的出口合同及收支日期间隔超过90天(不含)的转口贸易外汇收支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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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客户开立90天以上远期信用证的保证金比例不得低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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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易项下B、C类企业可办理90天以上(不含)的延期收款或延期付款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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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90天以上(不含)的远期信用证、海外代付以及其他进口贸易融资业务,预计付款日期在货物进口日期之后的,企业应当在货物进口之日起()天内,通过监测系统企业端向外汇局报告预计付款日期、对应报关金额、业务性质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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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分类监管有效期内指标情况好转且没有发生违规行为的B类企业,自列入B类之日起()个月后,可办理90天(不含)以上的延期付款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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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类不得办理90天(不含)以上的延期付款、托收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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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证、进口代收和汇款项下进口押汇期限一般不得超过()天(含),到期一般不办理展期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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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类企业不得办理如下业务:A、90天以上(不含)的远期信用证(含展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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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哪类企业可以直接办理90天(不含)以上的延期收款、延期付款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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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易项下B、C类企业可办理90天以上的延期收款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