氨区应设置不低于()的不燃烧材料实体围墙,并设置()或以上对角或对向布置的逃生门。
相似题目
-
加油加气站的工艺设施与站外建、构筑物之间的距离小于25m以及小于或等于规定的防火距离的1.5倍时,相邻一侧应设置高度不低于()m的非燃烧实体围墙。
-
化石油气气化站四周应设置高度不低于多少米的非燃烧实体围墙?
-
变压器周围应设置不低于()高的围墙或栅栏,变压器外壳距围墙或栅栏的净距离不应小于1.0m,距门或在有操作方向的净距离不应小于2.0m。
-
GB50660-2011《大中型火力发电厂设计规范》,要求安全设置不低于()的非燃烧实体围墙。为与实体围墙相适应,氨区的大门也采用(),不应采用钢格栅或钢栅栏门。
-
加油加气站的工艺设备与站外建构筑物之间,宜设置高度不低于()的不燃烧体实体围墙。
-
石油库应设高度不低于()m的非燃烧材料的实体围墙。
-
无窗间墙和窗槛墙的玻璃幕墙,应在每层楼板外沿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高度不低于1.2m的不燃烧实体裙墙。()
-
无窗间墙和窗槛墙的玻璃幕墙,应在每层楼板外沿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高度不低于1.2米的不燃烧实体裙墙。
-
在丙、丁类仓库内设置的办公室、休息室,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的不燃烧体隔墙和()的楼板与库房隔开,并应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
-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中规定瓶组气化站的四周宜设置高度不低于()的不燃烧体实体围墙。(条款9.3.5)
-
20kV及以下露天式;半露天式变(配)电所应设置不低于()m的实体围墙。变压器外廓与围墙的净距不应小于0.8m,变压器底部距地面不应小于0.3m,相邻变压器外廓之间的净距不应小于1.5m,并应在醒目的位置设置警示牌。
-
石油库应设高度不低于()m的非燃烧材料的实体围墙。
-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无窗间墙和窗槛墙的幕墙,应在每层楼板外沿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h、高度不低于0.8m的不燃烧实体裙墙。
-
氨区设置2.2m实体围墙导致在围墙外使用消防水枪难以实现针对泄漏点有效喷水吸收,因此要求在氨区围墙上指定位置设置固定式万向水枪,确保能够有效覆盖泄漏点较为集中的区域。
-
Ⅱ级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站的四周宜设置不燃烧体的实体围墙,或其底部实体部分高度不应低于()m的围墙。
-
瓶装供应站的四周应设置高度不低于()的非燃烧体实体围墙。
-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规定,汽车库内设置修理车位时,停车部位与修车部位之间应设耐火极限不低于()的不燃烧体隔墙和()的不燃烧体楼板分隔。
-
面向具有火灾、爆炸危险性装置一侧的外墙应为无门窗洞口、耐火极限不低于()的不燃烧材料实体墙。
-
露天或半露天布置的变压器应设置不低于()m高的固定围栏或围墙,并应在明显位置悬挂警示标识。
-
在市区主要路段的工地周围应用硬质材料连续设置不低于()m的围挡,在一般路段的工 地周围应设置不低于1.8m的围挡
-
储氢站、发电机氢系统和其他装有氢气的设备附近,必须严禁烟火,严禁放置易爆易燃物品,并应设“严禁烟火”的警示牌。在制氢站、发电机的附近,应备有必要的消防设备。制(供)氢站周围(一般在10m以内)应设有高度不低于()m的非燃烧材料实体围墙。
-
在市区主要路段的工地周围应用硬质材料连续设置不低于m的围挡,在一般路段的工地周围应设置不低于1.8米的围挡()
-
无窗槛墙的玻璃幕墙。应在每层楼板外沿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多少小时,高度不低于多少米的不燃烧实体裙墙或防火玻璃裙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