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向曲线两超高顺坡终点间直线的长度,正线上最短不短于50m(线路工第三章第二节)()
相似题目
-
两曲线轨距加宽按1‰递减,其终点间的直线长度应不短于()m。
-
线路允许速度大于160km/h的正线道岔(直向)与曲线超高顺坡终点之间的直线段长度,一般情况下不应小于()。
-
平面设计中两反向曲线间最短直线长度为()V。
-
反向曲线两超高顺坡终点间直线的长度,正线上最短不短于50m。
-
允许速度不大于120m/h的线路,同向曲线两超高顺坡终点间的夹直线长度在极个别情况下不足25m时,可在直线部分设置不短于()的相等超高段。
-
两同向曲线超高度顺坡终点的直线长度应不短于()。
-
线路允许速度为120km/h及以下的正线道岔(直向)与曲线超高顺坡终点之间的直线段长度,一般情况下不应小于()。
-
线路允许速度为120km/h(不含)~160km/h的正线道岔(直向)与曲线超高顺坡终点之间的直线段长度,一般情况下不应小于()。
-
同向曲线两超高顺坡终点间的夹直线长度不应短于()。
-
相邻曲线的两超高顺坡终点间的夹直线长度在特殊困难地段不应短于()。
-
允许速度不大于160km/h的线路,特殊困难地段同向曲线两超高顺坡终点间的夹直线长度不应短于()。
-
正线道岔(直向)与曲线超高顺坡终点之间的直线段长度线路允许速度为120(不含)~160km/h时不应小于40m,困难条件下不应小于()。
-
正线道岔(直向)与曲线超高顺坡终点之间的直线段长度:线路允许速度大于160km/h时不应小于70m,困难条件下不应小于()。
-
正线道岔()与曲线超高顺坡终点之间的直线段长度:线路允许速度为120()~160km/h时不应小于()m,困难条件下不应小于()m
-
正线道岔(直向)与曲线超高顺坡终点之间的直线段长度:线路允许速度大于160km/h时不应小于m,困难条件下不应小于m()
-
正线道岔(直线)与曲线超高顺坡终点之间的直线段长度,线路允许速度为120km/h(不含)~160km/h时,一般情况不应小于()m.
-
允许速度不大于120km/h线路,反向曲线两超高顺坡终点间的夹直线长度在极个别情况下不足25m时,站线不应短于m()
-
反向曲线两超高顺坡终点间的夹直线长度允许速度不大于160km/h的特殊困难地段不应短于()m
-
同向曲线两超高顺坡终点间的夹直线长度允许速度不大于160km£¯h的特殊困难地段不应短于()m。
-
《修规》对正线道岔(直向)与曲线超高顺坡终点之间的直线段长度规定为线路允许速度为120km/h~160km/h时不应小于40m,困难条件下不应小于25m;其它地段不应小于20m()
-
同向曲线两超高顺坡终点间的夹直线长度允许速度不大于160km/h的特殊困难地段不应短于<>m
-
正线道岔(直向)与曲线超高顺坡终点之间的直线段长度:线路允许速度为120km/h(不含)~160km/h时困难条件下不应小于()m;《铁路线路修理规则》第3.9.6条
-
正线道岔()与曲线超高顺坡终点之间的直线段长度:线路允许速度为120()~160km/h时不应小于40m,困难条件下不应小于()《修规》第3.9.6条
-
正线道岔(直向)与曲线超高顺坡终点之间的直线段长度:线路允许速度120km£¯h(不含)~160km£¯h时不应小于()m,困难条件下不应小于25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