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2009年7月12日,某厂张会计在翻阅5月份帐簿时,发现多缴税款15000元,于是该厂向税务机关提出给予退还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请求。问:税务机关是否应当给予退还,如果可以退还税款,应如何计算利息?为什么?退还税款有几种方式?

时间:2024-04-17 11:5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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