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缴假币的金融机构(以下简称“收缴单位”)向持有人出具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印制的,并告知持有人如对被收缴的货币真伪有异议,可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或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当地鉴定机构申请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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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盖有“假币”字样戳记的人民币纸币,经鉴定为假币的,由鉴定单位予以没收,并向收缴单位和持有人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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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币被收缴后,消费者如对被收缴的货币真伪有异议,可向有关鉴定机构申请鉴定,由鉴定机构通知收缴单位报送需要鉴定的货币。收缴单位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需鉴定货币送达鉴定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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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缴的()和各种硬币,经鉴定为假币的,由鉴定单位将假币退回收缴单位(),并向收缴单位和持有人出具《货币真伪鉴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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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人对被金融机构收缴货币的真伪有异议的,可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或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当地鉴定机构提出鉴定申请,中国人民银行及其授权的鉴定机构在办理货币真伪鉴定时,对盖有“假币”字样戳记的人民币纸币,经鉴定为真币的,由鉴定单位交由收缴单位按照面额兑换完整券退还持有人,收回持有人的《假币收缴凭证》,盖有“假币”戳记的人民币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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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盖有“假币”字样戳记的人民币纸币,经鉴定为假币的,由鉴定单位予以没收,并向收缴单位和持有人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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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收缴的(),经鉴定为假币的,由鉴定单位将假币退回收缴单位(),并向收缴单位和持有人出具《货币真伪鉴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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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业务中收缴假币后,应告知客户对假币如有异议,应在收缴()个工作日内按规定程序申请鉴定,对经过鉴定为假币的,由鉴定单位予以没收,并向收缴单位和持有人开具()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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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人对被收缴货币的真伪有异议,可以自收缴之日起()工作日内,持《假币收缴凭证》第二联直接或通过收缴单位向人行上海分行或就近鉴定机构提出书面鉴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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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人对被收缴货币的真伪有异议,可以自收缴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持《假币收缴凭证》直接或通过收缴单位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或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当地鉴定机构提出书面鉴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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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盖有“假币”字样戳记的人民币纸币,经鉴定为真币的,由鉴定单位交收缴单位按面值兑换()退还持有人,收回持有人的《假币收缴凭证》,盖有“假币”戳记的人民币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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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收缴的外币纸币和各种硬币,经鉴定为真币的,由鉴定单位交收缴单位退还持有人,并收回《假币收缴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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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盖有“假币”字样戳记的人民币纸币,经鉴定为真币的,由鉴定单位交收缴单位按面值兑换完整券退还持有人,收回持有人的《假币收缴凭证》,盖有“假币”戳记的人民币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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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盖有“假币”字样戳记的人民币纸币,经鉴定为假币的,由鉴定单位予以没收,并向收缴单位和持有人开具《货币真伪鉴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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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缴的外币纸币和各种硬币,经鉴定为假币的,由鉴定单位将假币退回收缴单位依法收缴,并向收缴单位和持有人出具《货币真伪鉴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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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人对被收缴货币的真伪有异议,可以自收缴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持《假币收缴凭证》直接或通过收缴单位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或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当地鉴定机构提出书面鉴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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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人对被收缴货币的真伪有异议,可以自收缴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持《假币收缴凭证》直接或通过收缴单位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或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当地鉴定机构提出书面鉴定申请。---财务会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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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持有人对被收缴货币的真伪有异议,可以自收缴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持《假币收缴凭证》直接或通过收缴单位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或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当地鉴定机构提出书面鉴定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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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币收缴过程中柜员必须告知持有人对被收缴货币的真伪有异议,可以自收缴之日起__工作日内,持《假币收缴凭证》直接或通过收缴单位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或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当地鉴定机构提出书面鉴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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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人对被金融机构收缴货币的真伪有异议的,可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或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当地鉴定机构提出鉴定申请,中国人民银行及其授权的鉴定机构在办理货币真伪鉴定时,对盖有"假币"字样戳记的人民币纸币,经鉴定为真币的,由鉴定单位交收缴单位按照面额兑换完整券退还持有人,收回持有人的《假币收缴凭证》,盖有"假币"戳记的人民币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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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假币持有人对被收缴货币的真伪有异议,可以自收缴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持《假币收缴凭证》直接或通过收缴单位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或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鉴定机构提出书面鉴定申请,申请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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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币收缴过程中必须告知持有人对被收缴货币的真伪有异议,可以自收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持《假币收缴凭证》直接或通过收缴单位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或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当地鉴定机构提出书面鉴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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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该有“假币”字样戳记的人民币纸币,经鉴定为真币的,由鉴定单位交收缴单位按照面额兑换完整券退还持有人,收回持有人的《假币收缴凭证》,盖有“假币”戳记的人民币按损伤人民币 处理;经鉴定为假币的,有鉴定单位予以没收,并向收缴单位和持有人开具《假币真伪鉴定书》和《假币没收收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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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缴的外币纸币和各种硬币,经鉴定为假币的,由鉴定单位给予收缴,并向收缴单位和持有人出具《货币真伪鉴定书》和《假币没收收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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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币持有人如对被收缴的货币真伪有异议,可自收缴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持《假币收缴凭证》客户联直接或通过收缴单位向人行当地分支机构或人行授权的当地鉴定机构提出书面鉴定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