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制药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7年9月销售免税药品取得价款20000元,销售非免税药品取得含税价款93600元。当月购进原材料.水.电等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已通过税务机关认证)上的税款合计为10000元,其中有2000元进项税额对应的原材料用于免税药品的生产;5000元进项税额对应的原材料用于非免税药品的生产;对于其他的进项税额对应的购进部分,企业无法划分清楚其用途。该企业本月应缴纳增值税(

A.5600 B.6200 C.6600 D.8600

时间:2023-12-25 09: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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