蓄电池为什么要做放电或容量试验?时间上是怎样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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蓄电池做容量试验放电时平常放电量应为电池额定容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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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高率放电计测量蓄电池容量时,在规定时间内,端电压降到10.6~11.6V,说明其放电程度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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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FM电池的容量(C)、放电电流(I,恒流放电)、放电时间(T)之间有什么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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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运行方式,#1蓄电池做放电试验-充电试验,怎样倒直流负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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蓄电池为什么要做放电(或容量)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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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UPS系统的额定容量大小的负载对电池组进行全容量放电试验,放电终了时折算容量应能达到电池组额定容量的()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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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网公司2011年新建变电站设计补充规定》要求,66kV~220kV变电站宜采用交直流一体化电源系统,蓄电池容量宜按()小时事故放电时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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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经过一段时间的使用后,常因失水、正极栅格腐蚀或极板硫化等原因,使容量逐渐降低,为了掌握蓄电池的工作状况,确认市电停电后蓄电池组的保证放电时间,必须进行()试验和容量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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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电程度的选择:对于一般的蓄电池放电实验,放电率不宜太大,一般选择10小时放电率,检查性试验放电容量为()的额定容量,深度放电的放电容量为()以上的额定容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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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阀控式密封蓄电池放电的要求规定,每年应做一次核对性放电试验(对于UPS使用的6V或12V密封蓄电池,宜每半年一次),放出额定容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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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V蓄电池组容量放电试验需要在完全充电状态下静置多长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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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充好的电池,放置时间不长,容量就下降很多或充电时比正常电池时间要长,放电时端电压下降很快,可能原因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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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装或大修后的铅酸蓄电池进行放电容量试验的目的是为了确定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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蓄电池一次充放电的试验结果,容量测试不小于额定容量的(),就可认为容量达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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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流系统密封电池交接验收前、如果出现以下三种情况应对电池更换或进行均衡充电:单独搁臵不用的时间超过三个月、蓄电池组单独放电()以上、有两节以上电池低于下限值、大容量放电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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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进行容量性放电试验时,需放出电池容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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蓄电池进行容量试验时,放电电流应不超过10h放电率的电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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蓄电池组的(放电电流,)放电时间,实际放出的容量之间的关系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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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蓄电池每个月要做一次完全放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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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能随时掌握蓄电池组的大致容量,进行核对性放电试验是必要的,蓄电池组放电前后要测试每只电池的端压、室温和放电时间、放出额定容量的()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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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通信电源设备安装工程验收规范》(YD5079-2005), 铅酸蓄电池放电试验,放电容量应大于或等于额定容量的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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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快速放电容量试验中,容量不低于电池规格书规定的额定值,同时不高于额定值的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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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电:每年应做一次核对性放电试验(对于UPS使用的6V或12V密封蓄电池,宜每半年一次),放出额定容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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蓄电池进行容量试验时,放电电流应不超过10h放电率的电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