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户线长度,低压一般不得超过()m。
相似题目
-
分相架设的低压绝缘接户线与接户线下方窗户的垂直距离不小于()m。
-
低压绝缘接户线受电端的对地面距离,不应小于2.0m。
-
低压绝缘接户线与弱电线路交叉时,接户线在弱电线路的上方时交叉距离不应小于0.3m。
-
分相架设的低压绝缘接户线与接户线上方阳台或窗户的垂直距离不小于0.8m。
-
绝缘接户线受电端的对地面距离,不应小于下列数值:中压,()m;低压,2.5m。
-
10kV接户线对地距离不应小于4.0m;低压接户线对地距离不应小于()m。
-
接户线交叉跨越及平行接近距离应满足,低压接户线在对路面中心的垂直距离、通车街道,不应小于()m。
-
低压接户线接户点带电体的对地距离,不应小于()m。
-
低压接户线的挡距不宜大于25m,超过25m宜设接户杆。
-
低压接户线在弱电线路上方()m。
-
接户线的相线、中性线或保护线应从同一基电杆引下接户线的总长度不宜超过()
-
低压接户线的总长度不应大于()米。
-
低压接户线一般两悬挂点的间距不大于()m,若超过就应加装接户杆。
-
低压接户线跨越交通要道,导线在最大弧垂时,离地面的最小高度为()m。
-
1kV以内低压接户线应采用()线。采用铝芯线时最小截面为()mm2。档距一般不大于()m。
-
低压接户线对建筑物接户线下方窗户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m。
-
低压接户线跨越通车街道时,对地距离不应小于()m。
-
低压接户线的档距不宜大于()m否则应加进户杆。
-
低压接户线两悬挂点的间距不宜大于,若超过就应加装接户杆()
-
一个用户的墙外第一支持物接到另一个用户第一个支持物的连接线,包括接户线在内的总长度应不超过m()
-
接户线交叉跨越及平行接近距离应满足,低压接户线在对路面中心的垂直距离:通车街道,不应小于()m。
-
低压接户线的对地距离不应小于()m。
-
根据《架空绝缘配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DL/T 601—1996第11.9 条规定,低压绝缘接户线与弱电线路的交叉距离,不应小于下列数值:a)低压接户线在弱电线路的上方,()m;b)低压接户线在弱电线路的下方,0.3m。如不能满足上述要求,应采取隔离措施
-
分相架设的低压绝缘接户线与建筑物有关部分的距离,不应小于下列数值:与接户线下方窗户的垂直距离,()m;与接户线上方阳台或窗户的垂直距离,0.8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