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管理纠纷案件的意见(试行)》的适用范围包括()

A . 居住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或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因物业管理行为发生的民事纠纷 B . 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房使用人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物业服务合同关系 C . 商业物业管理区域或特种物业管理区域内因物业管理行为发生的民事纠纷 D . 不具有物业管理资质的单位(如村委会、自行管理公房的单位等)因提供物业服务与业主发生的纠纷 E . 业主与业主之间、业主与房地产开发企业之间的民事纠纷

时间:2022-10-19 04:53:11 所属题库:05565物业管理法规题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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