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道燃气经营企业接受用气申请后,经勘测符合用气条件的,并需要管道燃气经营企业提供安装施工的,应与申请用气者签订施工合同,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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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燃气设计规范》中规定:工业企业用气车间、锅炉房以及大中型用气设备的燃气管道上应设放散管,放散管管口应高出屋脊并应采取防止雨雪(或平屋顶)()以上或设置在地面上安全处,进入管道和放散物进入房间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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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管道根据用气建筑的分布情况和用气特点,其布置方式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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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经营者不得进行哪些行为()(1)拒绝向市政燃气管网覆盖范围内符合用气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供气(2)倒卖、抵押、出租、出借、转让、涂改燃气经营许可证(3)未履行必要告知义务擅自停止供气、调整供气量,或者未经审批擅自停业或者歇业(4)向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用于经营的燃气(5)在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储存燃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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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经营企业应公示用户申请业务的办事流程、()、办理部门和地点,提供多种方式接受用气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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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外燃气管道是从用户引入管总阀门到各用户燃具和用气设备之间的燃气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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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并验收合格的用户燃气设施,应依据供用气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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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城市低压燃气管网供气的工业企业用户,其燃气流量计的工作条件与公福、商业用户相似,可以采用皮膜式燃气表。若用户的用气量大于()m3/h,而且安装条件能满足要求时,也可选用腰轮式或涡(叶)轮式燃气流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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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气企业应()年对管道燃气用户用气情况进行一次安全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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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经营企业应根据燃气专项规划、适应当地经济发展和满足居民生活需要,制定和公布燃气用户的用气条件,在其经营范围内履行普遍服务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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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用户引入管总阀门到用气设备之间的燃气管道被称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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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道燃气停气()小时以上的,燃气企业应采取措施,保障用户的生活用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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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经营者应当向燃气用户持续、稳定、安全供应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燃气,指导燃气用户()、节约用气,并对燃气设施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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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道燃气经营企业不应拒绝符合用气条件的用气申请者。对超出市政燃气管道负荷能力的地段的用气申请者,应告知原因和解决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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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经营企业不应协助地方人民政府对特殊情况或残、障、孤、老等特殊人群的用气需求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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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道燃气的用气量,以具有()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计量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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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用户使用管道燃气从事餐饮业的,除遵守国家标准和本办法第三十五条用气安全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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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燃气管理条例》规定,燃气经营者停业、歇业的,应当事先对其供气范围内的燃气用户的正常用气作出妥善安排,并在()前向所在地燃气管理部门报告,经批准后方可停业、歇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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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城市“管道燃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并逐步建立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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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道燃气经营企业需要入户安装燃气设施、开展安全检查,或者查验用气量的,应当提前预约,并在()入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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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经营者停业、歇业的,应当事先对其供气范围内的燃气用户正常用气作出妥善安排,并在()个工作日前向所在地燃气管理部门报告,经批准方可停业、歇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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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燃气设计规范》中规定:工业企业用气车间、锅炉房以及大中型用气设备的燃气管道上应设放散管,放散管管口应高出屋脊(或平屋顶)()以上或设置在地面上安全处,并应采取防止雨雪进入管道和放散物进入房间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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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条例规定管道燃气企业因施工.维修等原因连续停止供气()以上的,应当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保障用户的生活用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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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用户自收到催交通知书之日起三日内仍不交纳的,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在不损害其他燃气用户用气权益的情况下,可以对其中止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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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拒绝向市政燃气管网覆盖范围内符合用气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供气的,由()责令限期改正,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