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旅客人身伤害及携带品损失处理暂行办法》车站对该站发生的及列车移交的伤害旅客,应当及时联系当地医疗急救机构或送就近医院抢救。
相似题目
-
《铁路旅客人身伤害及携带品损失处理暂行办法》车站发现进站乘车的旅客精神异常时,可不予其进站乘车,并为其办理退票手续。
-
《铁路旅客人身伤害及携带品损失处理暂行办法》适用于()旅客运输过程中发生的旅客人身伤害及携带品损失处理。
-
《铁路旅客人身伤害及携带品损失处理暂行办法》旅客不同意在前方县、市所在地车站或者当地具备公共医疗条件的停车站下车处理时,应当由旅客出具拒绝下车治疗的()。
-
《铁路旅客人身伤害及携带品损失处理暂行办法》报告(含速报)内容主要包括:发生日期、时间、车次、地点、车站、区间里程。
-
《铁路旅客人身伤害及携带品损失处理暂行办法》在站内或区间线路上发现有坠车旅客时,发现或接到通知的车站应当迅速通报有关列车。有关列车接到通报后,应当()。
-
《铁路旅客人身伤害及携带品损失处理暂行办法》因旅客伤害需交车站处理,需要提前报告运行所在铁路局客运调度时,由()通知车站做好救护准备工作。
-
《铁路旅客人身伤害及携带品损失处理暂行办法》列车向车站移交伤害旅客时,车站()接收。
-
《铁路旅客人身伤害及携带品损失处理暂行办法》发生旅客人身伤害及携带品损失,有造成司机死亡的情形,应当及时通知铁路公安机关。
-
《铁路旅客人身伤害及携带品损失处理暂行办法》本办法适用于()铁路旅客运输过程中发生的旅客人身伤害及携带品损失处理。
-
在铁路旅客运输过程中遇有急病、分娩的旅客时,车站、列车应当尽力予以救助,其救助程序参照()相关规定办理。(《铁路旅客人身伤害及携带品损失处理暂行办法》)
-
为依法妥善处理铁路旅客人身伤害及携带品损失,维护()合法权益,制定《铁路旅客人身伤害及携带品损失处理暂行办法》。
-
《铁路旅客人身伤害及携带品损失处理暂行办法》列车、车站发生旅客人身伤害时,站车工作人员不用到场查看旅客伤害情况,报告列车长、站长组织救护,稳定人员情绪,维护现场秩序。
-
《铁路旅客人身伤害及携带品损失处理暂行办法》因旅客伤害需交车站处理时,应移交前方县、市所在地车站或者当地具备公共医疗条件的停车站。
-
《铁路旅客人身伤害及携带品损失处理暂行办法》“站长”指车站现场负责人,包括站长、副站长、()以及站长指定的负责人员。
-
《铁路旅客人身伤害及携带品损失处理暂行办法》列车向车站移交伤害旅客涉及第三人时,应将第三人同时交站处理。
-
《铁路旅客人身伤害及携带品损失处理暂行办法》车站发现进站乘车的旅客精神异常时,可不予其进站乘车,并为其办理改签手续。()
-
《铁路旅客人身伤害及携带品损失处理暂行办法》处理旅客人身伤害或携带品损失时,应当坚持()的原则。
-
《铁路旅客人身伤害及携带品损失处理暂行办法》(铁运〔2012〕319号)规定:旅客不同意在规定的停车站下车处理时,应当由旅客出具拒绝下车治疗的()。
-
《铁路旅客人身伤害及携带品损失处理暂行办法》规定:因旅客伤害需交车站处理时,应移交前方县、市所在地车站或者()
-
《铁路旅客人身伤害及携带品损失处理暂行办法》规定,在铁路旅客运输过程中遇有急病、分娩的旅客时,车站、列车应当尽力予以救助,不能按照《铁路旅客人身伤害及携带品损失处理暂行办法》处理()
-
《铁路旅客人身伤害及携带品损失处理暂行办法》(铁运【2012】319号)规定列车向车站移交伤害旅客特殊情况来不及编制客运记录时,应随同伤害旅客下车办理交接。涉及第三人时,应将第三人同时交站处理()
-
《铁路旅客人身伤害及携带品损失处理暂行办法》(铁运〔2012〕319号)规定,在铁路旅客运输过程中遇有急病、分娩的旅客时,车站、列车应当尽力予以救助,不能按照《铁路旅客人身伤害及携带品损失处理暂行办法》处理。()
-
《铁路旅客人身伤害及携带品损失处理暂行办法》报告()内容主要包括:()发生日期、()、地点、车站、区间里程
-
《铁路旅客人身伤害及携带品损失处理暂行办法》车站、列车应当按规定配置()或视频监控装置,合理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建立健全日常管理、维护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