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日,张女士乘坐一辆无人售票公交车上班。当时车上很拥挤,张女士只好站在门口的台阶上。当汽车驶离车站约20米处时,驾驶员甲见有乘客招手要上车,在未提醒张女士注意的情况下打开了车门。张女士为避免甩出车外,情急之下抓住了站在她身边的乘客乙,致使乙肩上的背包滑落,包中的数码相机摔坏。乙要求张女士赔偿。张女士认为。损失是由于驾驶员甲的过错引起的,应由甲来赔偿。

问:(1)张女士的行为是否构成紧急避险?为什么? (2)乘客乙的损失应该由谁来赔偿?为什么?

时间:2023-10-03 17:10:48

相似题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