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丁四人经协商,拟共同设立一个股份有限公司,但是四人对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规定不太了解,于是向律师咨询。假设你是律师事务所的一名律师,请回答他们提出的以下问题。假设甲、乙、丙、丁四人设立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后,由于经营不善,股份有限公司很快被宣告破产,并且对外欠巨额债务,那么,甲、乙、丙、丁四人需承担的责任是()

A.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B.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C.以其所持股份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D.根据四人在章程中约定的数额承担责任

时间:2023-02-21 16:4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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