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5年4月1日起,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应当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但逾期不办理的,其销售额依照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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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4年10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不超过()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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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9年1月1日起,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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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一些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下列()行业与产品不属于上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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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3年8月1日起,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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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从事货物、服务、无形资产销售,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应合计计算销售额。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自2016年5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可享受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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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对()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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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6年2月1日起,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免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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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9年1月1日起,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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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除另有规定外,应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下列各项中应计入年应税销售额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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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5年4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实行登记制,取消行政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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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1日后设立的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自设立之日起3个月的销售额符合规定条件的,自登记为一般纳税人次月起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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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1年4月1日起,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的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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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3年8月1日起,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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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9年1月1日起,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万元,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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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6年2月1日起,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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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8年5月1日起,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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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月销售额不超过()万元(按季纳税()万元),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月销售额不超过()万元(按季纳税()万元)的,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可分别享受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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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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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规定,2019年4月1日后设立,且自设立之日起3个月的销售额均为零的纳税人,以首次产生销售额当月起连续()的销售额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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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9年1月1日起,实行按季纳税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凡在预缴地实现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当期无需预缴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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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除另有规定外,应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下列应计入年应税销售额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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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实行登记制,增值税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除特殊规定外,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登记。所称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不包括免税销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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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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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